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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委托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咸宁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咸宁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咸宁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规划实施单位: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规划年限:2016-2025年。

规划基准年:2016年。

规划范围:咸宁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咸宁市全市域范围。咸宁市下现辖四县(嘉鱼、崇阳、通山、通城)一市(赤壁市)一区(咸安区)及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咸宁经济开发区),地域面积10023平方公里。

规划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全市猪、牛、羊和家禽年出栏量分别达到390万头、10万头、70万只和4660万只,年均增速分别达到3.3%、13.3%、12.7%、2.2%;草食畜牧业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达到10%。规模化养殖程度进一步提高,猪、牛、羊和家禽的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到80%、65%、70%和90%。规模以上加工企业的数量和深加工能力不断增加,猪、禽、蛋的深加工能力分别达到1万吨、1.2万吨和0.3万吨。畜禽深加工产品比重适度上升,到2025年实际加工量占出栏量的比重达到5%。饲料加工能力不断增强,到2025年达到65万吨。科技对畜牧业发展覆盖率达到85%以上。良种繁育和疫病控制水平不断提高,2025年猪、牛、羊的良种率分别达到90%、60%和65%,猪、牛、羊、家禽发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7%、0.95%、2.83%、11%以下。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10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畜牧业收入达到4500元,畜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年人均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0%。生态养殖普及推广率达到9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到100%。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余亚光

电话:0715-8210883

邮箱:694592601@qq.com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号

邮编:437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与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想

电话:18164000311

邮箱:892396447@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大道35号

邮编:43007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等方式提交我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局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号

电子邮箱:694592601@qq.com

联系电话:0715-8210883

联系人:余亚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