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2025-2027年度驻村帮扶工作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全市458支驻村工作队、共计2000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已全部到位,正式开展为期两年的驻村帮扶工作。此次选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帮扶力量精准下沉、作用有效发挥。
根据统一部署,新一轮驻村干部将在驻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紧密依靠村“两委”班子,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核心任务,重点聚力强组织固根基、稳脱贫防返贫、兴产业助发展、抓治理促和谐、办实事解难题、转作风优服务。
在强化基层组织方面,驻村干部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基层,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将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将依托当地资源禀赋,指导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助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文件明确要求,驻村干部须严格执行“五天四夜”在岗要求,严守驻村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驻村期间,工作经费和帮扶资金将专款专用,驻村干部原有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组织。
此外,咸宁市还进一步强化了对选派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制度保障。明确要求各派出单位把驻村帮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切实做好动员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新老队员交接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接后离”原则,确保工作不断档、帮扶可持续。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调整和轮换。
据悉,本次驻村工作经历将统一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为干部成长提供重要实践平台。咸宁市希望通过新一轮驻村帮扶,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坚实力量。
(供稿单位:局监督检查科 撰稿人:陈坤 审核人:王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