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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汇报

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12-11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严格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工作主要成效

1、干部法治理念不断深入。通过坚持不懈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教育,我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局系统没有发生一起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没有出现一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履职事项实现了无行政投诉、无行政复议的工作目标。

2、依法行政制度建立健全。今年来,我局相继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咸宁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农业执法体系逐步完备。自我局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建立后,对各项属于农业领域的执法权限梳理归纳,建立权责清单,厘清各岗位职责,做到举报投诉有记录有反馈,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形成了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4、农业行政执法效能提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始终保持高位运行。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对我市进行了四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咸安区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山县、嘉鱼县争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已经通过验收,等待颁牌。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质量合格率稳步上升,农资质量投诉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资质量事故。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工作主要做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依法行政、执法检查主题,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科办公,具体负责局系统法治政府工作的日常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同志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法治政府工作,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每月的局务会都强调依法行政,凡是规范性文件和农业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求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强化制度保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要是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公务员法制培训制度,今年我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2019年我局无纸化学法参学率达100%,平均积分达到3000分以上,通过率达100%。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大额开支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一律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进行研究;对重大农业项目建设、农业发展规划制定等重大事项一律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研究论证,同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相继制定了《公用财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规定》、《公车管理制度》、《关于明确市农业局会务纪律的规定》等度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四是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并通过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农业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五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凡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法规科审核后,再将规范性文件文本、起草说明以及制定依据等材料一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备案。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环境。我局结合“七五”普法,加大农资识假打假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桂乡农匠365”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村活动。在全市农业法制宣传工作中,我们一方面不断引导广大农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法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春耕有利时机,上门宣传。把讲解农业知识和农药、化肥、种子等重点农资识假辨劣《常识读本》和宣传材料送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大力推介优质放心农资,树立农资品牌消费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和农资打假识假辨假知识。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宣传人员1000人次,张贴标语200条,制作宣传展板100块,发放宣传材料5万份,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5万余人次。三是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资经营户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以辖区为单位,结合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对农资经营者进行了集中培训,共培训10场次,培训从业人员2000人(次)。四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村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在崇阳县石城镇塔坳村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促进宪法进村入户”活动,现场10多名农技专家、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农民提供技术、政策、真假农资识别及选购农资等方面的咨询2000人次,现场发放宪法监察法100问、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读本2000余册,为广大市民免费送上“法治大餐”。

(四)强化行政审批效率,实施高效便民审批。按照精简规范高效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根据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求,结合我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重新清理核定权责清单,其中依申请事项24项,依职权事项249项,全部发布到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公开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流程,按照精简高效、便门利企的原则,在审批事项中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达到“一门、一窗、一次”办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一次办结。

(五)强化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贯彻实施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市执法双随机制度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要求严格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即执法项目清单、执法对象数据库、执法人员数据库和双随机执法实施细则。目前,已全部登记到市级“双随机”平台系统,全面实现执法双随机。二是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净化农资市场。我市全面落实市场巡查责任制,重点抓好“三个突出”,严查“五种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共出动农资市场执法人员5197余人(次),整顿市场400个(次),检查农资企业及经营门店3591家(次),查处违法行为83起,责令整改83起,立案18件(其中种子案件10 件、农药案件8 起),现已办结17起,办结金额共6.086万元;开展生猪屠宰执法1559次,出动执法人员8716人(次),检查经营户2646个(次),查处违法案件21起,立案5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30个,收缴违法产品1460公斤,处罚25人;开展渔政执法117次,出动执法人员351人(次),渔政船出行70次,执法车辆出行120次,联合执法8次,抓获非法捕捞人员60人,移交公安机关4人,批评教育56人,收缴电鱼设备20余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落实法治政府工作具体要求,加强普法宣传,突出依法行政主题不动摇,强化执法检查不放松。着力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农业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着力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着力强化执法保障,提高执法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开创农业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咸宁农业绿色崛起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