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9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3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1.提高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学习领会反馈意见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四个清单”,按照“纠、清、问、建”的整改要求,把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对照清单,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针对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5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4个,追责问责31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49项。
3.以改促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了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严明了纪律作风,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营造务实实干、团结协作、事争一流的良好干事氛围。通过接受巡察和问题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农业农村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抓得不够实,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编印成册,分批次全部重新补学,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重要学习不遗漏、不缺项、不延期。三是2023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2次,做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会议精神、省委市委重要安排部署、形势教育和规章制度“三个必学”。四是制定印发《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五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进一步规范学习台账,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问题2:宣讲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二十大精神宣讲。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纳入2023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面向全市“三农”战线党员干部,组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三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2023年县(市、区)、乡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决策部署。四是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班子成员都补写并提交了心得体会。五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桂乡农匠四联三送一督导”服务三农活动、高素质农民培训、驻村等工作,带头赴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问题3:学习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组中心组政策理论学习有关制度的学习,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制度明确中心组组成、成员职责、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纪律要求,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档案制度,明确由机关党办专人为中心组学习秘书,全面做好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归档和考勤记录,严格规范学习档案管理。三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动中心组学习,亲自安排部署学习任务,亲自审定学习计划,认真主持每一期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四是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准备研讨发言提纲,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1次研讨学习要求,带头开展自学和集中交流研讨,全年集中学习22次,交流研讨12次,撰写调研文章5篇。
问题4:抓贯彻落实还有差距。禁捕退捕工作督导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禁捕办牵头制定了《咸宁市禁捕水域禁捕退捕应急处置预案》,于2024年1月3日正式发布。二是制定了《咸宁市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三是加强农业系统信访舆情监测,统筹做好禁捕退捕信访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五是建立执法巡查记录制度。六是全力督促推动完成通山富水湖水域非法捕捞挂牌督办问题整改销号。七是举一反三,加强了市禁捕办统筹协调督办工作,营造了我市禁捕执法管理工作持续发力不松劲的良好氛围,确保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在我市落实落地见成效。
问题5: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检查,举一反三,对2023年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审计情况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和通报。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纳入2024年市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倒逼各地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二是制定完善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原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和申报省级联合体。四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落实业务工作要求不到位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6: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进度迟缓的县(市、区)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兑付。二是健全完善科学施肥分片包干责任制和科学施肥指导专家组,制定科学施肥方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使用。2023年全市持续扎实推进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包括“测、配、产、供、施”在内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市主要农作物(粮棉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42%。三是制订下发《关于印发咸宁市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工作预案的通知》,成立全市农机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和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要求各县(市、区)参加省厅组织的农机应急作业培训演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农机应急作业培训演练。
问题7: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力度还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项目前期调研。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市本级2023年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聚焦推进青砖茶产业发展,从品种改造、公共品牌打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五个方面对市本级2023年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进行分配。三是加快完成拨付资金。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指导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申报、备案与绩效管理。
问题8:推动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集中传达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市公检中心,推进提升全市农产品质检能力。协调市公检中心制订并向各县(市、区)公检中心印发《咸宁市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推动市公检中心完成“双认证”。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央预算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集中约谈了整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检查督办。
问题9:推动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宅基地改革政策的学习,正确认识试点工作政策,坚持审慎稳妥推进,科学确定试点项目。二是迅速同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对接沟通,成立了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有关领导和科室人员组成的市宅基地改革工作协调指导组,重点协同指导推进宅基地审批和规范管理工作。三是督促有关县(市、区)补报了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加强同市委改革办沟通对接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
问题10: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学习培训。2023年扎实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合计场次9场,培训人数800余人。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举办了2023年“南三县”“北三县”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交叉互评活动,推选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办的“嘉鱼某公司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劣质农药及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一案”,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农业领域5件优秀案卷之一。三是制订了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和应用规则。四是针对反馈的执法质效不高的问题,对原执法支队相关大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针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还负责植保土肥职责职能的情况,结合本轮队伍机构改革,整合合并有关植保土肥等职能职责,积极争取市委编办支持单独设立了市植保土肥中心。
问题11: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不彻底。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精神。二是积极争取市委编办先后两次来我局专题调研市局机构改革工作,汇报了有关水产局、畜牧局改革的相关建议和诉求,争取科学设置市级畜牧、水产机构。
针对问题12: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要求还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4次专题学习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提升认识和工作站位,推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抓好撂荒地整治工作。三是全面起底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卫片执法问题线索,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调度、跟踪和督办,制定分类整改清单,推动各地完成时序核查整改进度任务。四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召开全市农村宅基地卫片执法核查整改工作会议,通报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并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对推进工作不力和问题整治不及时的,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或问责,推进全市常态化开展新增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核查整治。
问题1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还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工作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认真履职,加强督导,积极推进“亮证”行动,迅速整改问题。三是及时汇总6个县(市、区)2023年“亮证”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咸宁市“亮证”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并按要求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问题14: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学习,全面系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加强督办,推进项目验收。四是制定出台《2023年度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细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工复工情况纳入2023年度全市农田建设年度评价。五是完成2024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
问题15:部分项目后期跟踪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清农高区猕猴桃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二是全面核清蔬菜果茶信息监测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三是加强项目跟踪监管。四是制订了《咸宁市经济作物(菜果茶药)信息监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启动、实施、监管全流程进行规范监管。
问题1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论述,提升政治站位和工作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导,调整局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重大活动及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农业农村局网络舆情核实回应工作制度》和《咸宁市农业农村局网评管理工作制度》。四是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问题17:履行保密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上级保密文件精神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和保密工作意识。二是更新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定密事项,印发《关于调整更新定密人员和定密事项的通知》,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制定2024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将局涉密人员界定、保密协议签订、开展涉密人员培训等工作纳入2024年度全局工作要点。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机制和工作报告制度。制定下发《咸宁市农业农村局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规定内容清单》,将保密工作纳入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规定内容。四是部署落实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同步规划、部署密码应用及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
问题18:落实统计工作要求有偏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集体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并交流发言,提升政治站位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宣传,梳理收集统计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印发《统计学习资料汇编》,在局系统全面开展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
问题19: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还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学习,集中对重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回炉再学习,并交流发言,提升政治站位和工作认识。二是加强宣传,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宣传屏滚动播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宣传字幕,营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氛围。三是融会贯通清廉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战略考评、“一约四会”等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驻村等农业农村工作,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在乡村落实。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2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年终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在局系统开展考核。三是在局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2023局年终考核内容,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问题21: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并汇报成册,局党组会分两次系统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在2023年度局属单位综合考评中一并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题22:对机关纪委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局机关纪委委员。二是迅速组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三是健全完善局系统纪检监察体系,组织局属各(总)支部及时换届选举,均配齐配强纪检委员。
问题23:财务管理体制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学习培训,集中补学相关规定,提升科学安排资金能力。二是成立局账务核算中心,承担局系统财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财务人员分工。三是原西凉湖管理局迅速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管理,严格落实财务报销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四是对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加强对局属单位财务内审。六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系统财务等管理,并严格遵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24:存在财务核销程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二是迅速核实情况,分类施策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原市西凉湖管理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加强对局属单位财务内审。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局机关支出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了《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版),原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问题25:资金支出管理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核查清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应收款情况,依法依规分类清理整治。共清收个人欠款15845.89元并上交国库,依法核销虚空应收款1711734.54元。三是对原西凉湖管理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成立局账务核算中心,按照“部门核算单位”管理模式,承担局系统财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调整财务人员分工,实行集中办公、集中审核、集中记账、集中管理。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局系统财务管理,坚决遏制违规借款行为。
问题26:固定资产管理还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财务业务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学习,及时对财务岗位人员进行调整,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能力。二是迅速将2022年12月购买的执法装备纳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三是全面清查,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2022年-2023年固定资产全面摸排核查,无类似情况。
问题27: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补学《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提升财务业务能力和科学安排资金能力。二是举一反三,持续规范优化2023年“三农”发展引导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竞争立项的实施方法的通知》,持续优化调整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奖补分配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细化资金使用标准。
问题28:局机关纪委未根据要求建立健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成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2024年4月7日,向市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的请示》;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2024年4月11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及时组织传达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三是健全了局系统73名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29: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制度,修订完善《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办法》。二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精神,提升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对党组会议方案审核把关,亲自审核每期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切实将“首个议题”、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制贯彻到党组工作始终。四是对党组会议负责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30:开展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重温《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总体要求、对照检查内容、程序步骤、督导要求和责任追究等5方面重点内容。二是严格要求规范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高标准高质量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四是对党务工作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31: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局系统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党建业务能力。二是推动完成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三是指导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四是对到期未换届、长期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支部换届或改选程序不规范的党支部党务工作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问题3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属属各单位开展2023年度综合考核,一并检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
问题33: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二是加大对局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对属属各单位开展2023年度综合考核,一并检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组织指导开展好2023年组织生活会。四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问题34: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召开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和检查,把党建工作作为局属各单位2023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四是对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党务工作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问题35:违规破格提拔干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复查有关同志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具体情况,查明原因。二是撤销不合规定任职决定。三是全面清理局系统违规破格提拔问题。四是组织局系统全体人事干部开展选人用人业务集中培训学习。五是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问题36:执行“凡提必听”和“凡提必审”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核查问题,厘清责任。二是立行立改完善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必听”和“凡提必审”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局系统2018-2023年来干部提拔39批次179名干部“凡提必听”、“凡提必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四是组织局系统全体人事干部进行选人用人业务集中培训学习。五是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机制》,进一步强化“凡提必听”“凡提必审”两项环节的重要性,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六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7:任职谈话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核查问题,厘清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任职谈话制度,完善选人用人档案。三是举一反三,对局系统2018-2023年来干部提拔39批次179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逐一清查。四是加强选人用人业务学习。五是完整制度,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机制》。六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8: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核查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二是按照问题清单,核准信息,对重要材料缺失问题逐条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完善其他批次纪实台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四是加强选人用人业务学习。五是完整制度,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机制》,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性。六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问题39: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核查情况,分析原因,厘清责任。二是对照问题清单,核准信息,完善档案材料。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局系统干部档案。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学习。五是制定出台《市农业农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六是对局系统人事干部进行集中谈话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政治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着眼农业农村长远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持续深学细悟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坚持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管理监督。持续常态化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抓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强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深入推进“桂乡农匠四联三送一督导”服务三农活动,发挥好党建统领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3.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集中整改阶段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难点攻关,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契机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202813;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号;电子邮箱:xnsnyj@126.com。
中共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