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2-0383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中报指南>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13 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9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咸宁市《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
21号 关于印发咸宁市生猪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20201022150330.pdf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