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2-1182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中央农业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30
咸宁市中央农业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市汇总统计各县市区(咸安区没有贴息资金)20个农民合作社申报贴息的贷款额度3949万元,省厅组织专家核定有效贷款额度3949万元,按统一贴息标准和各贷款有效天数,核定应贴息额55.7万元。省厅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向上进位取整方法,安排拨付我市5个县市区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共计58万元。
设立绩效目标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贴息额度(万元)=55.7万,质量指标-资金到位及时率%>=9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返还盈余到位率(%)>=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带动农户满意度>=9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拨付金额作为全年预算,省厅拨付我市5个县市区20个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58万元,各县市区按贴息明细全部足额拨付,实际拨付贴息资金56.5万元,预算执行率97.4%。暂未拨付1.5万元,为省级采取进位取整贴息资金与实际应贴息额度结余资金部分。
2.资金管理情况。各县市区均严格执行贷款贴息政策,按时足额拨付资金到位。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严格根据合作社核定贷款额和有效天数拨付贴息,分别结余0.5万元、0.7万元、0.2万元、0.1万元,全市共计结余1.5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市总体目标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20个农民合作社经历本次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后,知晓了规范要求,得到进一步规范发展。获得贴息补贴后,经营成本有所降低,发展生产质量有所提升。总体水平上农民合作社得到了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贴息额度(万元)=58万元,实际拨付贴息资金56.5万元,基本完成指标;质量指标-资金到位及时率(%)97.4%>=95%,根据项目县绩效自评平均值测算,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完成。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返还盈余到位率(%)>=90%,根据项目县绩效自评平均值测算,返还盈余到位率97.5%,完成。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带动农户满意度>=95%),根据项目县绩效自评平均值测算,带动农户满意度96.5%,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贴息额度(万元)=58万元,实际贴息56.5万元,资金执行率97.4%,略微低于省及下达的贴息额度。主要原因是省级采取进位取整拨付贴息资金总额,相对具体应拨付明细有结余。因对结余资金使用不明确,大多数县市区按各地实情执行(结余没有使用拨付,留在财政账号上),个别县市区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全部拨付给贴息对象。下一步,建议省厅进一步明确结余资金使用方法,我市将按照省厅有关处室对贷款贴息结余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规范使用结余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各县市区自评,拟对本年度各县市区绩效自评结果的数据丰富度、表述完整度进行分类定级,作为下个同类项目在全市名额分配、调剂过程中的主要参考之一。我市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项目全部完成,项目资金的各项绩效指标与预期相符,全市绩效自评情况计划在经管系统内部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贷款贴息)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经管)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8 | 56.5 | 97.4%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8 | 56.5 | 97.4%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 支持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贴息额度(万元) | 58 | 56.5 | 部分县市区是按实际贴息额拨付资金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95%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返还盈余到位率(%) | ≥90% | 97.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带动农户满意度(%) | ≥95% | 96.5% | ||||
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