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2-4565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目 录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畜牧生产、草地、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质量标准。
2.拟订全市畜牧生产、草地、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行业地方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标准、产业政策、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种畜禽监督管理,保护和利用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繁育与推广。
4.负责饲草资源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
5.负责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工作。
7.负责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监测及预警预报、动物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8.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兽药饲料的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动物检疫、畜牧兽医监督执法工作。
10.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用器械的管理工作。
11.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2.负责畜牧兽医财政投资及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13.负责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科技教育、人才培训工作。
14.负责畜牧业经济发展、业务统计、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
15.负责对全市畜牧兽医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动物卫生监督科、畜牧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兽医政药政科)、饲料工作办公室(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核定编制人数1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3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机制,推动畜禽养殖规模化、生态化;动物防疫科学化、规范化;畜牧经营产业化、标准化;提升产业水平,优化内部结构,着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转型步伐,实现畜牧业发展速度、质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一)抓好畜禽养殖生产和产业链延伸。通过加快良种工程建设,做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地方特色品牌等4个方面推进产业发展。一是加快良种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今楚联合育种科技有限公司核心资源群(GN)育种科研基地建设进度,力争2022年5月份投产。加快温氏集团汀泗桥镇祖代种鸡场建设,争取温氏集团种禽繁育基地落户咸安。二是做大养殖产业规模。计划2022年新建20个高标准现代化生猪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建2个肉鸡高效笼养小区、新建大型蛋鸡养殖场1个。重点做好咸宁市佳德高规模养猪场、科缘生物生猪良种繁育基地、神童牧业与汀泗桥镇黄荆塘村的村企合作育肥猪场、通城县正邦集团四庄乡育肥场项目,崇阳县唐年6000头种猪场、田丰6000头种猪场等项目建设,通城县正大集团50万只蛋鸡等项目建设。三是做好产业链条延伸。加快推进崇阳县正大集团咸宁市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赤壁市双胞胎集团6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建设进度。启动湖北三汇肉联有限公司生鲜猪肉冷链物流及深加工。完善咸安区温氏集团5000万羽肉鸡产业链,支持温氏佳丰产业园进行精深加工技改。四是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支持咸安区加快推进“贺胜鸡汤”品牌做大做强,成立“贺胜鸡汤”产业协会,制定完善行业标准,统一“贺胜”“贺胜桥”区域公共品牌,严格市场准入,申请“贺胜桥土鸡汤”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维护好“贺胜鸡汤”这块金字招牌。支持通城县加快推进通城两头乌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繁育生产能力,推广标准养殖,完善精深加工。
(二)抓好绿色生产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组织举办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班,推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指导畜禽养殖场与规模种植基地对接,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还林、还地利用。推进有机肥加工企业建设,支持咸安区润杰公司建设有机肥终端处理基地,加快崇阳县华茂有机肥厂建设。二是严格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开着粪污资源化利用日常巡查及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工作。充分调动以政府牵头、企业为主体、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活力,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做好环保问题自查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高质打赢畜禽养殖环保持久战。
(三)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是进一步强化防疫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财、物配置,强化实验室台账整理,确保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督查无法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的县(市、区)积极做好实验室改造建设,切实提升检测能力。二是统筹做好春秋两防管理。继续夯实日常基础工作。切实做好2022年春秋两防普免及抗体检测工作,持续推进动物防疫“先打后补”工作。三是持续开展疫病监测预警。以禽流感、非洲猪瘟监测为重点,兼顾常见病种的日常监测排查,确保各项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通过日常监测排查,科学评估强制免疫疫苗注射后抗体水平,科学预判全市禽流感、非洲猪瘟防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防控工作。四是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以通城县疫情为警醒,做好责任压实,克服麻痹思想。继续强化日常排查、监测预警、消毒灭源、卡点值守、生猪运输车辆及动物经纪人管理等各项关键措施,确保早发现早处理。
(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养殖生产安全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一是严格保质保量完成抽样任务。根据省、市畜产品、兽药、饲料等抽样任务要求,严格开展抽样工作,严保抽样质量。二是持续推进畜产品及其投入品安全监管。继续强化投入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产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提升检疫能力,继续规范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严防病害动物流入市场。三是继续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逐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四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养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畜牧业生产“双安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咸宁市畜牧兽医局预算总收入68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512.3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5.17%;政府性基金拨款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29%;社保基金拨款167.2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4.54%。
2022年咸宁市畜牧兽医局预算总支出681.5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到项级支出681.55万,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6%;行政单位医疗9.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2%;行政运行(农业)489.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1.7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1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91%;病虫害控制11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43%;住房公积金26.6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1%;提租补贴5.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76%。
2021年财政预算数754.01万元,2022年财政预算数比2021年财政经费预算数减少72.46万元,较上年下降9.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兽医实验室项目前期已结束,无须继续争取资金项目投入。
2022年咸宁市畜牧兽医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市兽医实验室项目的尾款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4.2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0.96万元、工会会费2.14万元、福利费2.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49%,比上年减少3.23万元,下降6.8%。下降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将相关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调整到上级专项项目中开支。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5%,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30.77%。增加原因:由于本单位公务车为2013年购置使用至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工作频繁,以及市兽医实验室每月、每季度的采样工作需要,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50%。增加原因:由于本单位公务车为2013年购置使用至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工作频繁,以及市兽医实验室每月、每季度的采样工作需要,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度增长。
公务接待费2.5万元,跟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根据鄂政办发﹝2020﹞56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精神,本单位的采购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要求。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年末价值为100.33万元,具体组成为:1.车辆1辆,价值为17.98万;3.通用设备97台(套),价值为64.34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14件,价值为18.0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市兽医实验室项目的尾款支付。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2年咸宁市畜牧兽医局项目支出125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提升畜禽综合生产能力。2022年全市能繁母猪维持在12.67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1.40万头,生猪存栏稳定在150万头左右,家禽出栏达到4800万羽,生猪和禽蛋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120亿元。
2.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争2022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方式。
3.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以春秋两防为抓手,强化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排查,确保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四种强制免疫疫苗动物免疫率达到100%,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4.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持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以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以畜产品安全监测为手段,确保部省级抽样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12.31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556.55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12.31 | 人员经费支出 | 512.31 |
经费拨款(补助) | 512.31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44.2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二、项目支出 | 125.00 | |
上级补助 | 经常性项目 | 123.00 | |
一般债券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2.00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2.00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本级基金 | 2.00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
上级基金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专项债券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三、社保基金拨款 | 167.23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六、事业收入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往来收入 | |||
十、其他收入 | |||
十一、融资借款 | |||
本年收入合计: | 681.55 | 本年支出合计: | 681.55 |
八、上年结余(转) | 结转下年 | ||
公共预算结转 | |||
政府基金结转 | |||
其他结余 | |||
收入总计: | 681.55 | 支出总计 | 681.55 |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余(转)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社保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往来收入 | 其他收入 | 融资借款 | ||||||||||
小计 | 公共预算结转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其他结余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上级补助 | 一般债券 | 小计 | 本级基金 | 上级基金 | 专项债券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合计 | 681.55 | 512.31 | 512.31 | 2.00 | 2.00 | 167.23 | ||||||||||||||||||
227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 681.55 | 512.31 | 512.31 | 2.00 | 2.00 | 167.23 | |||||||||||||||||
227007 |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 681.55 | 512.31 | 512.31 | 2.00 | 2.00 | 167.23 |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681.55 | 556.55 | 512.31 | 44.24 | 125.00 | 123.00 | 2.00 | ||||||
227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 681.55 | 556.55 | 512.31 | 44.24 | 125.00 | 123.00 | 2.00 | |||||
227007 |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 681.55 | 556.55 | 512.31 | 44.24 | 125.00 | 123.00 | 2.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73 | 25.73 | 25.7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5.73 | 25.73 | 25.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15 | 17.15 | 17.1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58 | 8.58 | 8.5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9.65 | 9.65 | 9.6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9.65 | 9.65 | 9.6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65 | 9.65 | 9.65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14.34 | 489.34 | 445.10 | 44.24 | 125.00 | 123.00 | 2.00 | |||||
21301 | 农业农村 | 614.34 | 489.34 | 445.10 | 44.24 | 125.00 | 123.00 | 2.00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489.34 | 489.34 | 445.10 | 44.24 |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0 | 13.00 | 13.00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112.00 | 112.00 | 110.00 | 2.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1.83 | 31.83 | 31.8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1.83 | 31.83 | 31.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6.68 | 26.68 | 26.6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5.15 | 5.15 | 5.15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12.31 | 一、基本支出 | 389.31 |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12.31 | 人员支出 | 345.08 | ||||||||||||
上级补助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44.24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125.00 | |||||||||||||
本级基金 | 2.00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
上级基金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514.31 | 本年支出合计: | 514.31 | ||||||||||||
收入总计: | 514.31 | 支出总计 | 514.31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合计 | 477.31 | 389.31 | 345.08 | 44.24 | 88.00 | ||||||||||
227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 477.31 | 389.31 | 345.08 | 44.24 | 88.00 | |||||||||
227007 |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 477.31 | 389.31 | 345.08 | 44.24 | 8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73 | 25.73 | 25.7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5.73 | 25.73 | 25.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15 | 17.15 | 17.1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58 | 8.58 | 8.5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9.65 | 9.65 | 9.6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9.65 | 9.65 | 9.6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65 | 9.65 | 9.65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10.11 | 322.11 | 277.87 | 44.24 | 88.00 | |||||||||
21301 | 农业农村 | 410.11 | 322.11 | 277.87 | 44.24 | 88.00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322.11 | 322.11 | 277.87 | 44.24 |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0 | 13.00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75.00 | 75.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1.83 | 31.83 | 31.8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1.83 | 31.83 | 31.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6.68 | 26.68 | 26.6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5.15 | 5.15 | 5.15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 | * | 1 |
合计 | 389.31 | |
227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 389.31 |
227007 |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 389.31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75.42 |
30101 | 基本工资 | 52.44 |
30102 | 津贴补贴 | 41.32 |
30103 | 奖金 | 119.5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15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8.58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9.65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6.68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12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24 |
30201 | 办公费 | 1.50 |
30207 | 邮电费 | 1.95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5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96 |
30228 | 工会经费 | 2.14 |
30229 | 福利费 | 2.68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06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95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9.65 |
30301 | 离休费 | 5.25 |
30305 | 生活补助 | 1.08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6.69 |
30309 | 奖励金 | 0.02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6.62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8.5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50 |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00 |
公务用车购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2.00 | 2.00 | 2.00 | ||||||||||
227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 2.00 | 2.00 | 2.00 | |||||||||
227007 |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 2.00 | 2.00 | 2.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00 | 2.00 | 2.00 | |||||||||
21301 | 农业农村 | 2.00 | 2.00 | 2.00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2.00 | 2.00 | 2.00 | |||||||||
附件:咸宁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