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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37637/2022-4568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目  录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渔政监察、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督(含鲜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监督、渔机渔具渔业水域生态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农村能源监督以及兽药、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承担农业领域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9年纳入财政部门决算的编制数31人,在职人员31人,其中: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16人,工勤人员3人,以钱养事3人。纳入预算管理的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提高支队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做好档案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确保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顺利通过全面做好新发展阶段支队工作。

2、加大长江流域禁捕联合执法力度,增强巡查频次和密度,引进无人机配合执法,坚决斩断非法捕捞源头。

3、进一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强化涉农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4、继续强化生猪屠宰监管,加快推进屠宰企业优化布局。

5、继续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控工作,提高测报准确度,及时指导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工作,确保主要粮食作物病虫为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6、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和科学施肥技术推广,确保2021年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1%。

7、抓好耕地质量监测和保护工作,确保耕地质量监测点正常运行,新增耕地质量得到评定,全域平均耕地质量等级进一步提升。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21.28万元,比上年减少334.03万元,下降31.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06万元;社保基金收入83.2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有一笔329万元专项经费申报,今年无该笔预算申报。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21.28万元,比上年减少334.03万元,下降31.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06万元;社保基金收入83.2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有一笔329万元专项经费申报,今年无该笔预算申报。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二)事业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48.97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0.62万元、工会会费4.02万元、福利费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7%,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1.3%。下降原因:2021年底退休两名职工。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3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5.2%。增长原因:业务增加,车辆使用率增加,车辆运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6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5.2%。增长原因:业务增加,车辆使用率增加,车辆运维增加。;

公务接待费2.8万元,和上年相同。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4.19万元。比上年减少394.31万元,下降92%。下降原因:2021年有329万元专项经费和75万元执法艇的预算申报,今年无相关预算申报。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保有车辆共有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1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118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