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1-0678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29 11:41:31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中报指南>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13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咸宁市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发〔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申报,县(市、区)审核上报,确认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贴息申报企业(含个人养殖场)24家,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贷款贴息额49.675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2月2日
监督电话:0715-8202876
联系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7100
附件:2020年咸宁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表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