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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

索引号 : 011337637/2021-3980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7-17 16: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咸宁,为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与湖南、江西接壤。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是武汉城市圈成员城市之一,下辖咸安区、通城县、通山县、嘉鱼县、崇阳县、赤壁市。

咸宁市曾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中国魅力城市、中国温泉之城、中国十大最具成长创新型城市、全国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湖北省首批低碳经济试点市、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国家森林城市、首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鄂南大竹海、赤壁黄盖湖、通山闯王李自成墓、九宫山、北伐贺胜桥、汀泗桥战役遗址等重要景区、一城十二泉(温泉)等皆为位于其境内。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跨越中阔步前行。水产健康养殖全面推进,渔业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新技术新模式得到推广,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有序推进,渔业调结构转方式渐入佳境。渔业成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成为农民增收奔小康的亮点产业。但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和市场等因素的制约和挑战,存在着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养殖基础设施老化、苗种体系建设薄弱、产业链条不够完善、经营主体有待壮大、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待加强、渔政执法管理难度较大等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亟待对水域滩涂承载力进行重新评估,对水域滩涂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对水产养殖进行合理布局。

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有效配置水域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效双增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市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编制《咸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

本规划以2016年渔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年报为基础,部分数据引用2017-2018年渔业统计数据,涵盖期限为2017年~2030年。

咸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