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2-1195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有序推进养殖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全面实现我市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咸宁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1-2035年)》。
现状及问题
(一)水产养殖现状
我市地处鄂东南,域内湖泊星罗棋布,江河纵横交错,池塘鳞次栉比,渔业资源极为丰富,发展渔业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科技、市场区位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渔业生产长足发展,水产品总产量从1978年到2020年,增长近40倍,渔业在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农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市渔业在绿色渔业、稻渔种养、健康养殖示范、质量安全监管、品牌建设、渔业生态改善等方面持续发力,全方位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市淡水养殖面积42.3万亩,稻田综合种养面积4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22.37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57.08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20297元。
(二)池塘养殖现状
淡水池塘养殖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市丰富的水域资源为池塘养殖发展提供了优良的自然条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解决人民群众“吃鱼难”问题,国家确定了“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我市开始建设商品鱼生产基地,淡水池塘养殖逐渐成为全市渔业的主要生产模式。截至2020年底,全市池塘面积达42.3万亩,其中精养池塘34.42万亩、普通池塘7.84万亩。近年来,随着渔业的高速发展,渔业生产重心逐渐由产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更加注重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此,我市迅速转变渔业发展方向,积极采取鱼池改造、苗种培育、用药减量、尾水治理、养殖模式创新等一系列举措,加速传统池塘水产养殖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全市现代化渔业、绿色生态渔业的快速发展。
(三)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工作。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咸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明确水产养殖污染减排等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安排。
2019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农发〔2019〕16号)要求,我市结合实际,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到2035年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2018-2020年,我市累计争取中央及省级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专项资金2100多万元,深入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配套池塘“零排放”圈养、三池两坝等尾水治理模式,着力提高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建成了一批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通过示范点建设,达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效果,有效提升了我市现代渔业发展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市开展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推广,在改善养殖生产条件、保护养殖水域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缺少成熟技术模式、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尾水处理模式难以全面铺开,部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设施得不到长期有效的维护,严重制约现代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1.实施经验不足,成熟技术模式不多。我市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尚处于初期阶段,缺少成熟技术模式,虽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经验较为成熟的浙江省和我省洪湖市调研学习,但由于水域环境、地理条件、气候特征、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差异,我市养殖尾水治理的模式还有待完善。
2.基础设施薄弱,池塘改造难度大。市内大部分地区养殖池塘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水、电、路、桥、闸等附属设施不完善,进排水未分开、进排水设施陈旧、缺乏尾水治理单元、池塘淤积严重、塘埂坍塌等状况较为普遍,这些都增加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的难度。
3.区域发展不平衡,示范推广进展较缓。我市养殖池塘面积大、范围广,分布比较分散。部分地区受自然条件的限制,适合建设尾水治理的集中连片鱼塘区域较少,加之各地重视程度以及资金、项目支持力度不一,尾水治理项目短时间内难以全面铺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尾水治理的示范推广。
4.资金投入不足,发展缺少持续性。项目支持是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主要资金来源,短期内可以建成符合尾水治理标准的示范基地。但是长远角度看,尾水治理工程仍缺乏持续性,尾水治理项目设施建成后,需要支付管理人员工资,项目运行经费、设施维修与养护经费较大,而项目资金是一次性投入,项目后期运行缺乏资金来源,影响了养殖经营主体建设尾水治理项目的积极性。
5.工作涉及面广,多方合作有待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无论是养殖技术指导、养殖水面征用、项目工程施工、养殖尾水监测等,不是某一部门能完全承担或者治理的,部分地方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职能分工不明确,水产、水利、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同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加之养殖主体的积极性不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推进的难度较大。
二、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提出“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亟需加大对池塘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支持力度,提高养殖池塘的基础设施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应尽职责。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池塘养殖是我市水产品生产的主要方式,也是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是水产养殖业的短板。据统计,全市已经完成池塘尾水治理总面积约为 2万亩左右,仅占我市现有精养鱼池养殖总面积的6%,绝大部分精养池塘没有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生态环境部门正陆续制定出台养殖尾水排放地方强制性标准,一旦正式实施,可能会有更多未达到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的养殖场面临环保处罚,将对水产养殖业产生巨大的影响。经改造的池塘能够减少尾水排放和废弃物积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平均节水30-70%,部分可实现养殖用水100%循环利用。因此,迫切需要以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传统水产养殖内源性和外源性污染防控能力,尽快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二)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是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水产品的有效供给关系到我市农业的整体布局、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繁荣稳定。保供给的前提是确保养殖空间,但是近年来由于生态环保等因素,许多传统水产养殖区域被划入生态红线范围或者因环保问题被拆除关闭。水产品是优质动物蛋白的重要来源,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全球粮食安全正面临的严峻考验,池塘养殖作为主要养殖方式,其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的地位更加凸显,且经过改造后的池塘,能够提高有效养殖水体、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产生、水质更加安全可控,养出的水产品也更加安全。因此,迫切需要加紧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稳住水产养殖的基本盘,确保我市整体粮食安全。
(三)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应明之义。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产养殖业作为大农业的重要产业之一,是我市许多地区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渔业兴旺、渔村美丽、渔民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是推动水产养殖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模式集成了工程、生态、生物、化学等领域技术,具有循环性、集约性、生态性等特点,可实现精细、精准、精确管理,切实降低因污染排放带来的关停、罚款等风险。在提高养殖综合产能的基础上,推动传统养殖池塘进行景观化休闲化改造,充分拓展水产养殖生态和文化景观功能,促进水产养殖生产与休闲娱乐、观光旅游、餐饮文化等有机融合,改变渔民单一作业方式,提升渔区经济。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为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帮助渔民增收、促进渔业兴旺奠定基础。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渔业现代化强市目标,坚持质量兴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加快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开展池塘加固清淤、进排水分离等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广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形成一批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设施渔业基地,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双重需求。
(二)建设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要按照“池埂整齐、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环境美化”的要求,充分考虑池塘类型、养殖品种、生产模式、投资规模等。同时,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与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要以水产养殖主产区和重要河流、大中型湖泊周边连片池塘为重点,整体规划,系统布局。
美观实用,分类推进。根据不同地域特点、池塘及养殖品种差异,按照实用、简便、美观、整洁等要求,科学设计进排水、尾水治理模式及其配套工程。
依靠科技,优化提升。充分运用现代渔业科技和设施装备,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建设高标准生态设施渔业基地和集中连片尾水治理基地,使优良品种、先进养殖模式及尾水治理技术得到更有效推广和应用。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各级政府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投资的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强化金融支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投资管理机制,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机制创新,构建体系。坚持“谁养鱼、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妥善处理水域滩涂养殖权所有者与承包经营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使各方在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改造中实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维护现象,探索建立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改造和管护的长效机制。
(三)建设目标
2020年全市精养池塘养殖面积为34.42万亩,目前已改造池塘1.21万亩,约占精养池塘总面积的3.52%。依据《全省水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规划》,2021-2025 年,全市计划累计改造20.5万亩,约占精养池塘总面积的59.6%,水产养殖主产区精养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达到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排放标准或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2026-2030 年,计划累计改造8.79万亩,约占精养池塘总面积的25.53%,基本实现精养池塘尾水治理建设全覆盖。2031-2035年,计划累计改造5.79万亩,约占精养池塘总面积的16.82%,完成全部精养池塘改造,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精养池塘养殖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品优质、环境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水产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咸宁市水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规划建设目标》详见附表1)。
重点区域
咸宁市精养池塘主要集中在平原湖区,山地地区少量补充。
(一)平原湖区。主要为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三县(市、区)。该区域河流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水域资源丰富,集中连片精养池塘多,适合发展低排放健康养殖模式、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等,重点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区。
(二)山地地区。主要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三地。该地区森林覆盖率高、部分地区是生物重点保护区。水利枢纽工程多,但缺少天然水域,水产养殖以零散小规模池塘为主。适合发展小规模设施渔业,如池塘“零排放”圈养、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鱼菜共生生态种养等模式,重点对接脱贫县产业振兴,打造设施渔业养殖区。
五、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时限
(一)示范推广阶段。2022年,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水产原良种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完成改造治理面积5.35万亩以上。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改造治理面积占精养鱼池总面积的12%以上。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2025年,以平原湖区500亩以上、丘陵山地地区200亩以上连片池塘为重点,按照连片面积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支持开展改造治理,每年改造治理面积5万亩以上。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改造治理面积占精养鱼池总面积的60%以上。
(三)逐步收尾阶段。2026-2030年,对渔业主产区的零散精养池塘进行清零管理,每年改造治理面积1.7万亩以上。到2030年底,力争全市改造治理面积占精养鱼池总面积的83%以上。
(四)全面完成阶段。2031—2035年,每年改造治理面积1万亩以上。到2035年底,力争全市精养鱼池100%完成改造治理。
六、主要治理模式及建设内容
根据养殖池塘规模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遴选实施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养殖池塘底排污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模式等供各地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时参考。各地以开展生态、健康、低排放养殖模式为基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开展单一或多种复合类型的尾水治理模式。
(一)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园区模式)。该技术模式主要是通过采用生态沟渠、沉淀、表流湿地、潜流湿地等多种类型人工湿地组合,综合应用理化及生物净化治理手段,对水产养殖池塘尾水进行高效净化治理,以达到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的目的。适用于集中连片池塘和规模养殖场,并可与其他养殖或治理模式结合,需占用5%-15%养殖水域面积。该模式适合500亩以上连片池塘的建设治理。(详见附件1)
(二)“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处理模式。 通过对进排水体系、养殖池塘进行整体规划,运用沉淀、过 滤、微生物分解、动物净化(鲢、鳙、河蚌)、植物转化(挺 水及沉水植物、水生蔬菜)、曝气等技术处理池塘养殖尾水, 构建“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系统,或“河道/排水生态沟渠-初沉Ⅰ区-溢流坝-硝化/反硝化Ⅱ区-过 滤坝-曝气复氧Ⅲ区”系统,养殖用水处理后达标排出或回到养殖池塘。可配套建设在线监测、自动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该模式平均占用土地 10%左右(因养殖种类、模式而异),适合小流域和连片200亩以上池塘的建设治理。(详见附件2)
(三)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池塘“零排放”圈养技术是在池塘中构建圈养装置,把养殖对象圈在圈养桶内养殖;通过圈养桶特有的锥形集污装置高效率收集残饵、粪污等废弃物,废弃物经吸污泵抽排移出圈养桶、进入尾水分离塔,固废在尾水分离塔中沉淀分离、收集后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去除固废后的废水经人工湿地脱氮除磷后再回流到池塘重复使用,实现养殖废弃物的“零排放”。该模式适合不连片、小面积池塘尾水治理。(详见附件3)
(四)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主要利用循环水养殖系统进行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示范,循环水养殖系统由陆基圆池、尾水处理系统组成,通过一系列水处理单元将陆基圆池中产生的残饵粪便、氨氮(TAN)、亚硝酸盐氮(NO2–N)等有害污染物加以去除,净化养殖水体环境为目的,利用物理过滤、生物过滤、消毒、增氧等处理将净化后的水体重新输入陆基圆池的过程。其不仅可以解决水资源利用率低的问题,还可以为养殖生物提供稳定可靠、舒适优质的生活环境,为高密度养殖提供了有利条件。该模式适合不连片、小面积池塘尾水治理。(详见附件4)
(五)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即在养殖池塘水面进行蔬菜无土栽培,利用鱼类与植物的营养生理、环境、理化等生态共生原理,使鱼类与蔬菜共生互补,实现池塘鱼菜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达到养鱼不换水、种菜不施肥、资源可循环利用的目标。目前有池塘搭建浮床种植蔬菜、池塘种植湘莲养殖、池塘种植茭白养殖、池塘种植菱角等多种模式,具有显著改善养殖池塘水质、丰富水体生物多样性、提高鱼肉品质、增加渔民收入等特点。该模式适合与其他模式配套使用。(详见附件5)
(六)养殖池塘底排污模式。通过将池塘改造成圆角锅 底状,“锅底”设排污口与岸上排污井联通并用,池水由底层 增氧系统/水车式增氧机推动池水缓慢旋转,使鱼粪、残饵在 离心力作用下集中于“锅底”排污口,拔出排污井出水口控制 管,底部水即在池塘水的压力下自动溢出,粪污经沉淀后作 肥料,上清液返回池塘,可实现养殖水循环使用。该模式基本不占用土地,投资相对较小,适合于山区丘陵岗地小规模池塘。(详见附件6)
(七)池塘工程化循环水(IPRS,俗称跑道鱼)模式。通过将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的技术原理应用于池塘养殖,将主养品种置于流水槽(22mx5mx2m)中,利用推水增氧让静水动起来,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鱼粪和残存的饲料,顺着循环水流进入吸污水道,整个过程零水体外排。该模式包括养鱼流水槽、鱼粪集污池、集污装置、推水增氧装备、起鱼吊装设备、鱼菜共生装置、导流坝等,为强化集污效果,流水养鱼槽外的大塘饲养鲢、鳙、河蚌、水生蔬菜等进一步净化水质。该模式适合连片且有一定规模池塘尾水治理。(详见附件7)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规划投资合计为28.31亿元(参照省里投资估算),其中2021-2025年投资17.48亿元,2026-2030年投资6.74亿元,2031-2035年,投资4.09亿元。
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园区模式)、“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养殖池塘底排污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模式改造费用分别为:1.31万元/亩、0.95万元/亩、8.09万元/亩、2.1万元/亩、0.075万元/亩、0.67万元/亩、1.25万元/亩。(具体投入以各地实际情况为主)
(二)资金筹措
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地方和养殖主体及社会多渠道筹措。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渔业发展补助、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资金;二是积极争取省级渔业发展项目资金,争取池塘尾水治理专项;三是引导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尾水治理工作;四是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强与现行各渠道建设项目相衔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池塘养殖设施改造;五是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大尾水治理资金投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八、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将促使我市养殖池塘布局合理、产能提升、节约用水,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质量明显提升。采用循环水养殖模式,可实现养殖用水达标排放。初步估算,42.3万亩池塘治理完成后,按总用水量(淡水)4.23 亿立方米、节水50%计,每年可节约养殖用水2.115亿吨。无法实现零排放的养殖场,尾水可达标排放,养殖尾水中固体悬浮物去除率90%以上,总氮和总磷去除率65%以上,污染物削减效果明显,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全市42.3万亩池塘尾水治理完成预计每年可削减水产养殖排污量25%以上。池塘每年残饵、粪便等养殖废弃物,经治理可制成有机肥,或进入稻田、鱼菜共生系统,综合利用,可构建起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现代水产养殖产业模式。
(二)经济效益
1.规划实施有利于推动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通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水产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可减少水源污染、缺氧造成的突发死鱼事故,提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提升水产养殖业抗风险能力和水产品市场竞争力。改造后池塘深度适宜、灌排配套,可显著减少养殖投入,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
2.规划实施有利于保留并拓展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当前渔业保供给、渔民保就业的压力逐渐凸显,通过本规划的实施,市内水产养殖池塘将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避免了因环保不达标被关停的风险,极大降低了产业风险。同时,通过对养殖池塘清淤整理、水系规划整治,可有效提升养殖容量,提高养殖产量。
3.规划实施有利于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改善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新品种新技术转化应用水平,提高了产品加工、流通能力,增加品牌和产品附加值。养殖池塘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发展参观体验、休闲垂钓、餐饮住宿等第三产业,拓展产业增收空间。
(三)社会效益
我市水产养殖每年可为社会提供约22万吨水产品,是全市农业产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我市池塘养殖基础设施将明显改善,养殖尾水将实现达标排放,水产养殖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我市水产品供应“基本盘”将更加稳固。尾水治理设施可为小、散养殖户提供养殖用水和养殖尾水净化服务,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增加渔民收入。本规划的实施,不仅能稳固水产养殖从业者就业,同时,全市范围内实施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程,必将拉动建设、加工、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带动渔村休闲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加大就业岗位的有效供给,增加人民群众就业机会和收入,促进渔业渔村全面发展。据测算,尾水治理工程的实施,每治理200亩池塘需要约15个技工,全市42.3万亩池塘尾水治理可提供3万个就业机会,每年可吸纳农村劳动力1万人左右。
九、环境保护
(一)环境敏感目标
本规划环境保护的目标是在治理工程施工以及运营中,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避免对近岸湖泊、河流及其他湿地保护区等产生不利影响,创造优美的水乡环境。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应该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使规划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尽量减少土方开挖,减少对河流、土地的占用与破坏,充分利用养殖场现有设施、沟渠水系和绿化改善环境景观。
(二)总体环境影响分析
一是工程施工期间的影响。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产生的扬尘气体、噪音、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来自土方施工期间扬尘以及池塘清淤所产生的异味气体;使用大型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二是运营管理期间的影响。池塘养殖产生的养殖尾水、污泥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来自池塘中含氨氮等有机污染物的养殖尾水,以及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含残饵粪便的污泥,以及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对策措施
一是依法遵循申报程序。尾水治理工程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
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少排水、少挖土、少破坏植被,降低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及居民的影响;合理规划施工作业时间,应尽可能在秋末、冬季等非生产季节安排施工,降低对养殖生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处置和处罚条款。
三是严格执行施工规程。严格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施工中废油、固体垃圾等合理处置,避免污染水域和滩涂生态环境;施工区的粉尘排放量控制在最低水平,烟气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等固废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以免污染环境,传播疾病。
四是规范养殖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养殖密度,规范饲料、药品等的贮存和使用,所有养殖尾水进入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或者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饵、粪便、淤泥等固体废弃物全部采取资源化利用;对生产中出现的病死水产品进行无害处理;加强对养殖尾水排放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养殖场环保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保证尾水处理设施的长期正常运行。
十、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养殖尾水治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切实压实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责任,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低碳、环保的养殖方式,对尾水治理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年底结硬仗。切实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纳入水环境质量、乡村振兴等考核指标体系。要切实压实养殖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养殖主体切实加大尾水治理投入,改进养殖方式,严禁将不达标的养殖尾水直接排放。
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土地整治、排灌设施、高标准农田改造、乡村振兴等相关资金支持尾水治理工作,将生态养殖有关模式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落实好水产养殖享受农业用电优惠政策,保障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争取将尾水建设项目落地及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水面向规模化企业流转,采取企业投入、集中改造、反租倒包的形式,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养殖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发展绿色养殖,增加绿色水产品供给,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努力变“要我治”为“我要治”。
完善技术模式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健康生态养殖及尾水治理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创新,鼓励种养融合,加快水产养殖尾水排放与种植灌溉结合。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及时跟进,做好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工作,广泛搜集反馈意见,对技术模式进行合理优化,加快总结、推广一批农民可接受、低成本、成熟适用的健康生态养殖及尾水治理技术模式。对精养鱼池养殖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的渔业主产区,要加快推进集中连片池塘改造治理,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过滤坝、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广池塘种植水生蔬菜花卉、池塘生物净化等技术。对精养鱼池养殖面积1万亩以下的渔业养殖区,要集中推广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零排放”圈养、流道养殖等现代生产方式,重点配备尾水处理设施设备。
(四)优化监测机制
一是制定排放标准。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衔接,主动征求水产专家、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养殖主体等意见建议,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加快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规范池塘养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检测方法、结果判定和实施监督,倒逼主体加速养殖模式转型升级。二是开展尾水监测。全面开展养殖尾水实地检测,同时加速渔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养殖水体实时监测系统全面铺开,实现实地检测和实时监测双举并行。对平原湖区连片500亩以上、丘陵山岗地区连片200亩以上的养殖基地水质每年至少监测一次以上;对承担尾水治理项目的主体,要加快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及时公开公示监测数据。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利用实地调研、水质监测、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水产投入品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强化总结宣传
要把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文旅产业等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可看、可吃、可玩的渔旅融合示范区。结合不同养殖区域、不同养殖品种、不同养殖方式,遴选总结一批治理成效好、养殖效益高、渔民群众认可的尾水治理典型,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适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强学习交流,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充分发挥新闻、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传播优势,及时宣传报道尾水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凝聚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广泛共识。
附件:
1、2021-2035年咸宁市水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规划建设目标情况表
2、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园区模式)
3、“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处理模式
4、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
5、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
6、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
7、养殖池塘底排污模式
8、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
附件1 2021-2035年咸宁市水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规划建设目标情况表 单位:万亩 | ||||||
县市区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2030规划改造面积 | 2031-2035年规划改造面积 |
咸安区 | 1.3 | 1.8 | 1.1 | 1 | 1.38 | 1 |
嘉鱼县 | 1.8 | 2.5 | 1.2 | 1.2 | 1.41 | 1 |
赤壁市 | 1.5 | 2 | 1.15 | 1.1 | 2.5 | 1.73 |
通城县 | 0.2 | 0.2 | 0.2 | 0.2 | 0.7 | 0.5 |
崇阳县 | 0.4 | 0.3 | 0.3 | 0.3 | 2 | 1.16 |
通山县 | 0.15 | 0.2 | 0.2 | 0.2 | 0.8 | 0.4 |
合计 | 5.35 | 7 | 4.15 | 4 | 8.79 | 5.79 |
该模式采用生态沟渠、稳定塘、表流湿地、潜流湿地等多种类型人工湿地组合来处理水产养殖尾水。该处理系统通常包括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流湿地、生态塘等处理单元,通过添加生物填料、固定化微生物装置等措施促进菌类附着生长,利用系统内微生物、植物、动物、土壤的共同作用来处理废水。该模式具有容积负荷高、耐冲击负荷能力强、运转维护费用低、能有效去除养殖尾水中的有机物和病原体、无需污泥处理等特点,适用于养殖密度较大、污染物负荷较大的龟鳖、乌醴、鲈鱼等多种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
图1 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尾水处理模式示意图
工艺流程及处理要求。该技术通常采用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面流湿地—生态塘的工艺流程,具体应用中根据养殖场地形、规模、用水特点等因素适当调整处理单元。
尾水处理设施应根据养殖场养殖品种、规模、设计产量、排水水力停留时间等因素进行详细设计。原则上要求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对于特殊情况需要排出养殖场的尾水水质应达到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排放标准或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一级标准。
(1)河蟹、青虾、小龙虾:水处理区面积一般不低于养殖总面积6%;
(2)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水处理区面积一般不低于养殖总面积的8%;
(3)青草鲢鳙等大宗淡水鱼单养或混养:水处理区面积一般不低于总面积的10%;
(4)黄颡鱼、加州鲈、乌醴等肉食性鱼类以及甲鱼等龟鳖类:水处理面积一般不低于养殖面积的16%。
主要设施构建:
(1)生态沟渠:用于延长水流时间,提升固体悬浮物沉淀效果。可新建或利用现有排水沟渠,用于输送尾水,沟渠中布设人工生物填料或种植水生植物,海水系统可投放沙蚕、缢蛏等。沟内可设置溢流、跌水等设施延长流程。
(2)沉淀池:主要用于去除固体悬浮物。沉淀池面积约占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45%,尽量挖深,在沉淀池内设置“之”字型挡水设施,延长水力停留时间,池中沿水流垂直布置生物过滤网膜、挂设生物刷等生态基,适当种植水生植物,投放螺贝等底栖动物,海水系统可投放沙蚕、缢蛏、杂色蛤等,以吸收利用水体中的浮游生物、有机物和营养盐。
(3)人工湿地:主要用于去除氮、磷、固体悬浮物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构建潜流湿地、垂直流湿地或表流湿地等,海水系统可根据地域特点构建大型藻类湿地、芦苇湿地等,湿地面积一般占水处理区面积的10-20%。
(4)曝气池:增加水体溶氧含量,促进有机物氧化分解。可设置曝气盘、曝气管、爆气机等设施,根据情况布设生物填料。
(5)生态池:主要用于深度净化、涵养水源、调节养殖用水和排水。生态池构建应深浅结合,浅水部分种植沉水植物(苦草、轮叶黑藻、伊乐藻等)、浮水植物(荇菜、睡莲、菱角、鸡斗米等)、挺水植物(茭白、鸢尾、美人蕉等),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占水面面积30%-40%,投放滤食性鱼类、螺、贝、青虾等水生动物,海水系统可构建大型藻类湿地,设置浮筏和延绳养殖牡蛎等,构建多级生态系统,同时配备喷泉机等设施,将水中氮磷等营养物质转化为优质动植物产品。生态池约占水处理区面积30%,可与养殖场蓄水池、吊水池等设施合建,增大面积。
(6)污泥处理池:尾水水处理系统和养殖池塘定期清淤,产生的污泥应尽量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可建设污泥池用于污泥发酵和干化,亦可将污泥用于荷塘、桑田,种植莲藕、荷花,套养泥鳅等,实行污泥再利用。
投资估算。以面积200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程为例计算,根据当前主材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估算,并用已完成的同样类型项目投资进行校核,得出该模式平均每亩改造费用约1.31万元,具体估算见表1。
表1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投资估算表——200亩
该模式将养殖池塘尾水排放至渠(管)道,通过尾水收集渠(管)道将养殖尾水汇集至沉淀池,养殖尾水在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处理,使尾水中的悬浮物沉淀至池底。尾水经沉淀后,通过过滤坝过滤,以过滤尾水中的颗粒物。尾水经过滤后进入曝气池,曝气池通过曝气增加水体中的溶氧,加速水体中有机质的分解。尾水经曝气处理后再经过一道过滤坝,进一步滤去水体中颗粒物,再进入生物净化池,进一步加速分解水体中有机质,最后进入湿地洁水池。通过水生植物吸收利用水体中的氮磷物质,并利用滤食性水生动物(鲢、鳙、河蚌等)去除水体中的藻类。此模式大大降低尾水中氮磷物质的含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切实改进养殖环境,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图2 “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示意图
与浙江德清大面积推广的“三池两坝”系统类似的还有江苏、安徽推广的“池塘三级循环水系统”。
江苏提出“池塘三级循环水系统”理论,发布了江苏省标《淡水池塘循环水三级净化技术规范DB32/T 3238-2017》,构建了“河道/排水生态沟渠-初沉Ⅰ区-溢流坝-硝化/反硝化Ⅱ区-潜流坝-曝气复氧Ⅲ区”尾水处理系统(图3),2007年在常州武进鳊鱼养殖场进行示范应用,后逐渐在全省及国内多个地区推广。
图3 尾水处理江苏模式示意图
在该系统中,一级净化单元是由进、排水河道改造而成的生态沟渠和沉淀池组成。一级净化单元的主要净化过程包括沉降、过滤作用对悬浮性有机颗粒的去除,靠近挡水过滤坝区域上层水的曝气作用对溶解性有机物的氧化,生态沟渠中水生植物对氮磷的部分吸收等,这一步的主要目的是有效降低水中有机物的量。通常来讲,根据养殖尾水的污染物负荷情况,可以在一级净化单元和二级净化单元之间加设多道过滤坝,也可以建设人工湿地,这样做的目的是充分移出水中的有机颗粒和有机物。沉淀池可添加网格化处理的水处理材料(如陶粒、改性凹凸棒土和火山石等)。
二级净化单元由两部分组成,两部分由过滤坝隔开。第一部分的主要作用是充分曝气,促进硝化反应的进行,使得水中的氨态氮转化为硝酸盐氮;然后经过滤坝过滤后进入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中种植有高密度水生植物,不曝气,水生植被可以进一步吸收水中的氮和磷,同时在植被耗氧状态下促进反硝化反应的发生,从而进一步将氮移出系统外,因此,二级净化单元的主要目的是有效降低水中的氮。
三级净化单元的主要过程是,充分曝气复氧,同时进一步氧化水中的还原性物质,经检测达到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排放到外部环境,通过增设紫外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增加C/N比提高藻类浓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三级净化单元处理过的水作为养殖用水经泵站再通过进水渠道输入各养殖池塘中形成一个循环。
工艺流程及处理要求。该技术采用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过滤坝—洁水池的工艺流程;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通常为养殖总面积的6%-10%;沉淀池、曝气池、生物净化池、洁水池的比例约为45:5:10:40。
原则上要求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对于特殊情况需要排出养殖场的尾水水质应达到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排放标准或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一级标准。
主要设施构建:生态沟渠。宽度不小于3m,深度不小于1.5m,沟渠坡岸原则上不硬化,种植绿化植物,在沟渠内设置浮床,种植水生植物。
沉淀池。沉淀池面积不小于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45%,在沉淀池内设置“之”字型挡水设施,并在池中种植水生植物,以吸收利用水体中营养盐。
曝气池。曝气池面积为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5%左右,曝气头设置密度不小于每3平方米1个,曝气头安装时应距离池底30cm以上,罗茨风机功率配备不小于每100个曝气头3kw。
生物净化池。生物净化池面积占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10%左右,池内悬挂毛刷,密度不小于6000根/亩。
洁水池。洁水池面积应占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40%以上,池内种植伊乐藻、苦草、铜钱草、空心菜、狐尾藻、莲藕、荷花等水生植物。
过滤坝。用空心砖或钢架结构搭建过滤坝外部墙体,在坝体中填充大小不一的滤料,滤料可选择陶粒、火山石、细沙、碎石、棕片和活性炭等,坝宽不小于2米;坝长不小于6米,并以200亩养殖面积为起点,原则上每增加100亩养殖面积,坝长加1米。
污泥处理池:尾水水处理系统和养殖池塘定期清淤,产生的污泥应尽量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可建设污泥池用于污泥发酵和干化,或将污泥二次利用,用于种植莲藕、桑树等水生蔬菜或景观植物。
投资估算。以面积200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程为例计算,根据当前主材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估算,并用已完成的同样类型项目投资进行校核,得出该模式平均每亩改造费用约0.95万元,具体估算见表2。
表2 “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投资估算表——200亩
附件4
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
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是一种生态、环保、安全、高效的全新绿色养殖模式。在池塘中构建圈养装备,把主养鱼类放在圈养桶内养殖;通过圈养桶特有的锥形集污装置高效率收集残饵、粪污等废弃物,废弃物经吸污泵抽排移出圈养桶、进入尾水分离塔,固废在尾水分离塔中沉淀分离、收集后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去除固废后的废水经人工湿地脱氮除磷后再回流到池塘重复使用,实现养殖废弃物的 “零排放”。这种养殖方式,具备清洁生产、提升养殖容量,降低病害发病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人力成本、提高饲料转化利用效率,养殖尾水回用、节约水资源等多重优势。
图4 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示意图
圈养设施建设。一亩池塘安装建设一组圈养设施。每组设施包括4个圈养桶、1个尾水塔和3个尾水处理桶以及圈养平台等设备。上述设备均为标准件。圈养桶直径4m、高3m,上部圆柱形、下部圆锥形,总容积30方,由聚乙烯(PE)材料制成,壁厚5mm。尾水分离塔直径1.8m、高2.9m,上部圆柱形、下部圆锥形,总容积6方,由PE材料制成,壁厚3mm。尾水处理桶高80cm,容积1方,平底圆柱形。在安装圈养桶的区域加深池塘深度至正常水位线下3m,开挖土方可堆放在池塘其他区域以形成区域利于底层水草种植。采用钢管支撑方式在指定区域安装圈养平台,再在圈养平台上安装圈养桶。圈养桶底部安装75mm口径排污管,每两个圈养桶排污管合并后连接110mm排污管,之后再连接到岸上自吸水泵后进入尾水塔,尾水塔连接三级尾水处理桶。圈养桶采用鼓风机+微孔增氧管方式增氧。
动力配备。每组圈养桶配备1台4kw自吸式水泵,以及1台1.1kw罗茨鼓风机。
池塘改造与管理。圈养池塘圈外挂生物刷1000个/亩,种植苦草100~120kg/亩,放养鲢鳙等滤食性鱼类80~100尾/亩以提升池塘以提升自净能力。禁止放养吃食性鱼类,养殖过程中,圈养池塘不施肥投饵,只饲喂圈养桶内养殖对象。
投资及产能。每亩圈养系统改造投入约8~10万元/亩,池塘单产可提升到8000斤/亩以上,具体估算见表3。
表3 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投资估算表——10亩
附件5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
一、模式介绍: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就是一种高度集约化的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图5)。该模式是在地面上设置圆形养殖池并耦联养殖尾水处理循环利用系统,将吃食性鱼类集中养殖在圆池内,通过圆池底部集排污装置联通人工湿地进行尾水处理,净化后的养殖尾水进入圆池循环利用,实现高密度集约化生态养殖。养殖系统由陆基养殖圆池、增氧系统、进水管道、集排污管道和尾水处理系统五部分组成(图6)。该模式采用沉淀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来处理养殖尾水,将尾水中氮磷等营养元素进行转化,分解有害物质,实现尾水循环利用“零排放”。该模式具有养殖单产高、饵料系数低、养殖周期短、用药精准、捕捞简易的优势,同时具有节地节水、生态环保、品质优良、质量安全的特点。
图5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图
图6 陆基循环水养殖系统工艺流程图
二、设施构建: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系统由陆基圆池养殖区和养殖尾水处理区组成。
(一)陆基圆池养殖区构建。养殖圆池由直径8 m、高2.2 m和0.3 m的倒圆锥体构成,配有进排水系统和增氧系统(图7)。圆池外缸为铝合金等硬质材质,内缸为尼龙布等柔性材质,单个圆池体积约为108 m³,在锥形池底留有直径为30 cm的排水口与集排污管道相连接,排水口安装有防逃网。增氧系统由罗兹风机、输气主管、分支输气软管、气阀和微孔增氧管组成。养殖过程中,适时投饵和增氧。
图7 陆基养殖圆池示意图
(二)养殖尾水处理区构建。养殖尾水由沉淀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组成的“两池一坝”净化技术进行处理(图8)。
图8 陆基圆池养殖尾水处理系统——“两池一坝”模式图
沉淀曝气池构建:沿着尾水流向依次设置沉淀区、毛刷过滤区、曝气区。沉淀区主要用于尾水中的残饵粪便等固形物;毛刷过滤区的生态毛刷按照15cm间距悬挂在聚乙烯线绳或不锈钢丝上,钢绳方向与水流方向垂直,利用毛刷去除过滤水中悬浮物,并培养微生物降氮去磷;曝气区内铺设曝气盘或微孔曝气管,增加水中溶氧,加快有机物氧化分解,促进氮磷等营养物质的转化。
过滤坝构建:采用三排眼子砖的结构搭建外部结构,彼此间隔不少于2米,眼子砖孔方向与水流方向保持一致。三排眼子砖墙间部分填充不同规格的火山石等多孔吸附介质,形成两级过滤,实现最大程度地处理有机污染物。
生态净化池构建:生物净化池底部种植沉水植物,中间布设增氧喷水设施和生物浮床。生物浮床约占净化池面积的5%,根据季节在浮床上种植空心菜、水芹菜等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不仅可以将氮磷等营养元素进行转化,分解有害物质,而且可以带来额外蔬菜营销增收。净化池中还放养一些青虾、鲢、鳙、螺蛳等用于水质净化。
三、尾水处理流程及处理要求。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通过沉淀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组成的“两池一坝”净化技术进行处理。养殖全程保持养殖圆池流水循环状态,保持进排水管道和尾水处理池的适时循环流动状态,增氧设备保持适时增氧,定期进行陆基圆池和尾水处理区的整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养殖尾水排入养殖尾水处理区,处理之后的养殖尾水达到《淡水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SC/T 9101-2007)的排放标准,经过净化池处理后的尾水通过进水管道进行循环利用。
四、造价估算和养殖效益。以面积12亩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为例计算,根据当前主材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估算,得出该模式平均每亩改造费用约为3万元,陆基圆池使用年限10-15年,具体估算见表1。根据养殖单位的生产实践数据,以大口黑鲈(加州鲈)养殖为例,一个陆基圆池一年可养殖8000尾鲈鱼(约50 kg/m2,折合亩产约6.67万斤),饵料系数为1.2左右(饲料粗蛋白含量≥45%),计算得出每个陆基圆池的养殖效益约为2.1万元/年,具体估算见表4。
表4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模式投资估算表(12亩)
附件6
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
该模式集池塘养殖和水耕栽培技术于一体,结合生物浮床技术在养殖池塘形成“水上种菜、水下养鱼”的生态种养模式。利用植物生长过程中对营养物质的吸收特点,结合水上栽培技术和生态工程措施,通过植物根系对水体中营养物的吸附、吸收与转换,并以植物产品的形式将水体中过剩营养物质移出水体,起到改良水质、净化水体、美化景观、保护水环境生态的目的。在改良水质的同时,可以提高养殖鱼类产量,降低饵料系数,提升鱼肉品质。这种模式实现了种养和谐,在收获养殖鱼类的同时,还收获大量的水耕栽培作物,提高养殖效益。
生物浮床搭建。生物浮床一般由床体和床架组成,床体是用来固着水生蔬菜,需要能够漂浮于水面。床架是用来固定床体的,一般用PVC管(50管)、弯头和粘胶将其首尾相连,形成密闭并具有一定浮力的框架。通常制为长方形。规格一般为2.0 m×4.0 m。一般宽度不超过2.0 m,其长度可以根据具体的池塘适当的进行延展。PVC管制作的浮床具有成本低、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坚固耐用等优点,可连续重复利用三年以上。浮床的床体是由网目为2.0~4.0 cm的尼龙网构成,常见做法为用聚乙烯绳或其他不易锈蚀的绳索将网片固定在浮床框架上。
图9 生物浮床结构示意图
植物品种选择。鱼菜共生技术中用于水耕栽培的作物一般为叶类植物和果类植物,常见植物有罗勒、空心菜、莴苣 、水芹、甘蓝等。一般选择对N、P需求量较大、根系发达、再生能力强、可在浮床上或水上生长、满足本地市场需求的绿叶水耕栽培作物,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品种。
浮床植物管理。以空心菜为例,植物移植规格选取茎长15-20 cm的植株,将植株插入浮床网中,保持植物根系在水面以下,移栽株距为25 cm×25 cm,用苗量约为0.2 kg/m2,幼苗量约为100 kg/亩。移栽密度可以根据池塘水质肥瘦和饲料投入情况进行调整。采收过程中第1~2次采收,茎基部留2~3个节,以利新芽萌发,促发侧枝,争取高产;采收3~4次之后,茎基部只留1~2个节,防止侧枝发生过多,导致生长缓慢。
生物浮床架设。鱼种池塘中生物浮床架设配比为5%左右,成鱼池塘中生物浮床架设配比为7.5%~15%(不超过20%)。架设浮床按照池塘大小形状,以钢绳或竹竿固定浮床于池塘合适位置。植株凋谢时,开始撤除浮床或栽种秋冬季蔬菜。
图10 生物浮床架设示意图(以10亩池塘为例)
投资估算。以总面积200亩的池塘为例计算,根据当前主材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估算,并用已完成的同样类型项目投资进行校核,得出该模式平均每亩改造费用约750元,具体估算见表5。
表5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投资估算表——200亩
该模式是在养殖池塘底部修建排污设施,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含残饵、粪便等有机颗粒废弃物的废水排出池塘,经三级固液分离池过滤、鱼菜共生湿地净化等处理后,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而固体有机颗粒物作可为农作物有机肥。池塘底排污系统是集成深挖塘、底排污、固液分离、湿地净化、鱼菜共生、节水循环与薄膜防渗、泥水分离的水质改良技术。物理净化与生物净化相结合,可防治养殖水体内、外源性污染,促进养殖水体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有效改善池塘养殖水质条件,有利于提高水产养殖产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节能减排、资源有效利用。
池塘底排污技术尾水处理模式主要由底排污口、排污管道、排污出口竖井、排污阀门等组成。
图11 池塘养殖底排污尾水处理模式示意图
池塘基本建设。底排污池塘的建设要符合池塘养殖场的主体建筑,其形状、面积、深度和塘底主要取决于地形、养鱼品种等的要求,一般为长方形,四角取圆以利池水旋转,东西向,长宽比为2~4:1,池塘埂子的陂比和护坡形式根据当地的质地地貌确定。鱼塘底部坡度为0.2-7%。
池塘底部改造。池塘底部坡度0.2-7%;池塘最低处修排污口。
塘底排污口。池塘排污口位于池塘底部最低处。为方形,长×宽×深=80cm×80cm×40cm(以上),周围固化面积大于6㎡,呈15-30°的锅底形。排污口挡水板:挡水板呈正方形,有4个支撑点,顶盖与排污口间缝隙的总面积小于等于排污管口面积。
排污管。排污管为PVC管。分支排污管直径依据池塘大小制定,通常≤30亩池塘的排污管直径为110-160mm,≥30亩池塘的排污管直径为200mm;一般总排污管直径为315mm,池塘规格较小可缩小总排污管直径。
竖井。用于安置排污出口抽插开关的立方体水泥井。池塘底排污口与竖井内出污口(竖井接口)有1-2%的坡度(便于池塘养殖固体颗粒废弃物和废水排出),其具体的高差可根据不同地形地貌因地制宜确定底部的高程建设;当池塘无高位差或高位差较小时,池塘≤5亩最好多口池塘共用一竖井,池塘≥5亩最好2口池塘共用一竖井。竖井内插管口修建:一个插管对应一个插管口;插管口为锅底形,高度约为10cm。
增氧设备配备。底排污池塘配套使用多种增氧设施进行复合增氧。选择增氧机的品种(三种以上:微孔增氧机、表曝机、水车增氧机、叶轮增氧机或涌浪机);功率配备(每亩面积配0.7kw以上);各种增氧机在池塘中的安放的最佳位置(水车增氧机和微孔增氧机安装在投饵区外缘附近,叶轮增氧机、涌浪机要远离投饵台);增氧机运行的最佳时段与性价比溶氧控制点技术等。
粪污收集及资源化利用。排出的养殖沉积物进行固液分离。可采用自然沉淀法或微滤机将养殖沉积物分离为固形物和分离液。经分离的固体再经集粪池收集、晾晒堆积腐熟后,用于农家肥。上清液滴灌水生蔬菜、灌溉树木、草莓、农田等。
投资估算。以面积200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程为例计算,根据当前主材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估算,并用已完成的同样类型项目投资进行校核,得出该模式平均每亩改造费用约0.67万元,具体估算见表6。
表6 池塘养殖底排污尾水处理模式投资估算表——200亩
附件8
该模式是集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技术、生物净水技术和鱼类疾病生态防治技术于一体的新型池塘养殖模式。该模式对传统池塘进行工程化改造,将池塘分成小水体推水养殖区和大水体生态净化区,在小水体区通过增氧和推水设备,形成仿生态的常年流水环境,开展高密度养殖;在大水体区通过放养滤食性鱼类、种植水生植物、安置推水设施等,对水体进行生态净化和大小水体的循环。该模式通过借鉴美国大豆出口协会集约循环型池塘水产养殖技术(又称IRA-池塘跑道型水产养殖技术,或IPRS池塘流水槽循环养殖技术),并结合我国各地池塘条件转化升级而来。该模式具有现代工程化、高产高效、产品高质量、环保美观、智能化水平高等特点。
池塘改造。一是池塘大小与水槽占比。池塘原则上面积应在10亩以上(以30亩以上为宜),长方形,长宽比2~3:1,水深在2米以上。一般每10亩池塘配套建设一个标准的养鱼水槽,每3-5个标准养鱼水槽形成一组养殖池。二是池塘改造。加大池塘堤埂坡比,达到1:2.5~3,在池塘中设置导流堤。
水槽建设。一是水槽结构。长方形,通常规格为:长22米,宽5米,深2米。水槽底部、墙面厚度20厘米。水槽前部推水区宽3米,设置罗茨鼓风机与纳米微孔管相结合的推水式充气增氧设备,微孔增氧盘并排在进水口外侧,在增氧盘上方罩圆弧形不锈钢罩板,使增氧盘吹出的富氧水体的水流向养鱼区水平流动;水槽两端用金属网片、聚乙烯网片等材料隔离,中间底部并排安装多根10-15米的微孔增氧管;水槽后部吸污区宽3米,设置移动式吸污设备,集污区建在池塘岸边。二是水槽材料。近年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推水养殖槽建造材料趋于多样化,主要包括砖混、不锈钢、玻璃钢、强化塑料等材质。建议选用可拆卸、易组装的环保型的新材料,尽量减少对土地的硬化。
图12 “流水槽+池塘”水槽末端集污尾水处理模式示意图
集污系统。集污方式一般采用平底型,吸污以采用自动型轨道式较为理想。根据水槽数量建设合理大小的集污池,原则上每3条水槽应建设两个相通的体积10立方米的下沉式集污池,并配套100米长左右的渠道,渠道深、宽各0.6-0.8米,与集污池相通,并保持渠道内水深0.3-0.5米,渠道内通过种植水生植物等对养殖尾水进行净化。污泥收集后经过干化、发酵等处理措施实现回收利用。
动力配备。主要动力配备是气提推水增氧、底部充气增氧和吸排污设备。其中:气提推水增氧动力原则按每条100平方米水槽1.6千瓦配备,每条水槽各配套1台漩涡式鼓风机,各台鼓风机以并联方式连接,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开机的数量;另外,单独配备1台底层增氧鼓风机,动力以2.2千瓦为宜,也可以与气提推水增氧系统并联,用调节气阈控制气量。集排污系统的动力需单独配套,根据吸污泵的功率大小配备,一般在1.5-3.0千瓦。鉴于推水增氧设备能耗较高,可选用国内磁悬浮风机代替传统的罗茨风机,可节能30-40%。
净化区构建。一是净化区生态环境构建与调控。建成适宜面积的浅水区、深水区,并设置导流墙和推水设备,确保达到整个净水区水体能够进行循环流动的效果;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放养滤食性鱼类、贝类等,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水草等水生植物的种植面积控制在净水区面积的20-30%。二是净化区生态养殖品种搭配。以滤食性鱼类为主,一般鲢鳙比3:1,每亩水面放养规格为150-300克/尾的鱼种100尾左右,并可适当放养部分螺蛳、河蚌等软体动物。根据池塘条件还可以放养一定数量的虾、蟹、鳖等特种经济品种,以提高净水区的综合经济效益。养殖全过程净水区不投饵。在净水区内,配备水车式增氧机、叶轮增氧机、涌浪机等,同时配备净水植物和生物膜。
水质调控及集排污管理。一是原则上控制水槽下游水流速度在3-8厘米/秒。具体根据不同品种、规格、水温、水质与天气状况调整水流速度。保持池塘水位在2.0米左右,水体透明度30厘米左右。水槽内充气增氧设备每天24小时不间断开启,随时监测水体水温、溶解氧、pH值、氨氮和亚硝酸盐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自动运行的推水机将鱼类排泄物推至集污区,每天定期(一般喂鱼1-2小时后)分4次通过吸污泵将集污区底部的废弃物吸到集污池中,沉淀后集中处理。每次吸排污的时长视排水的情况而定,吸出的水颜色与池水相近即可。
投资估算。以面积200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程为例计算,设定有4口40亩以上池塘,根据当前主材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估算,并用已完成的同样类型项目投资进行校核,得出该模式平均每亩改造费用约1.25万元,具体估算见表7。
表7 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投资估算表——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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