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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全市第三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637/2021-3962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全市第三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16 16:29:25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全市第三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直有关单位:

2021年9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由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具体承担监测任务,结果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监测全市6个县市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小散农户、批发市场和屠宰场,共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样品364个,总体合格率100%。其中抽检蔬菜样品204个,合格率为100%;抽检水果样品40个,合格率为100%;抽检食用菌样品12个,合格率为100%;抽检茶叶样品12个,合格率为100%;抽检畜禽样品36个,合格率为100%;抽检水产样品60个,合格率为100%。

二、县(市、区)监测情况

(一)总体监测情况。咸安、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监测合格率均为100%。

(二)农产品分类监测情况。

1、蔬菜。5个县市区均为100%。(崇阳未抽检)

2、水果。5个县市区均为100%。(崇阳未抽检)

3、食用菌。4个县市区均为100%。(崇阳、通山未抽检)

4、茶叶。5个县市区均为100%。(崇阳未抽检)

5、畜禽产品。3个县市区均为100%(崇阳、通城、通山未抽检)

6、水产品。6个县市区均为100%。

三、相关要求

咸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加大生产基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停用)药物、超范围使用农兽药以及不遵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行为。要针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品种开展种植养殖基地监督检查和产地巡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实施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的,以及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实行查处台账销号管理,凡是案件没有查清、问题没有解决的,一律不准销号。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