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2-029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切实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8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责任到人到点,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健康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安全:注意防盗、防火、防事故,不开常明灯,特别注意取暖器、空调等电器用电安全,做到人走断电;大楼进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责任范围:局机关办公楼(淦河大道1号)
责任领导:邹飞
责任人:冯光磊
二、包保小区安全:注意用火、用电、用气,严禁“飞线”充电、乱拉乱接,占用楼道、消防通道等;严格疫情防控。
责任范围:局机关住宅小区(淦河大道1号)
责任领导:郭金诚
责任人:冯光磊
责任范围:特产小区(茶花路17号)、能源小区(茶花路17号)
责任领导:邹飞 郭金诚
责任人:刘欣 姜国华
责任范围:大地小区(茶花路30号)、农垦局长楼(茶花路31号):
责任领导:高宝红 徐晓阳 陈艳萍
责任人:曹玲
责任范围:农机大院小区(温泉路86号)、市委农办宿舍楼(夹皮沟20号)
责任领导:伍朝红 刘超
责任人:何忠云 许国政 蔡进
责任范围:水产办公楼(桂花路95号)、新水产局办公楼(青年路)
责任领导:王永福 黎伟发 谭何易 陈良荣
责任人:彭征荣
责任范围:西凉湖综合执法局办公大楼(温泉路33号)、老农垦宿舍18家(笔架山路27号)
责任领导:左志国
责任人:陈玉梅
责任范围:幸福小区(茶花路22号)、绿园小区(茶花路29号)
责任领导:李新 曾维政
责任人:陈建华 黄怡兵
三、畜牧养殖及肉食品安全
责任领导:高宝红 徐晓阳
责任人:杨万忠 杨志勇
四、水产(渔船)安全
责任领导:王永福 黎伟发
责任人:伍淑军
五、农机安全
责任领导:伍朝红
责任人:何立华
六、农村能源安全
责任领导:王光莉
责任人:张俊
七、设施农业安全
责任领导:李新
责任人:冯伟
八、综合执法安全
责任领导:左志国 伍朝红
责任人:刘一昭 罗星垂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王永福
责任人:朱彬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