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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咸宁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37/2025-0808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开展咸宁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3-13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压实冷藏保鲜设施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工作组,分区包片开展咸宁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深入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现场,对照《咸宁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整治验收表》对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冷库制冷、消防器材配置、用电安全、安全警示等方面。现场对排查出的消防通道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失效、冷库电线线路混乱、缺少安全警示标语等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责令限期整改。

二、分组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组分组安排

由6名局领导分别带队,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选派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对6个县(市、区)全覆盖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咸安区

局 领 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邹飞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参与科室(单位):茶产业办公室 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络员:冯  伟)

第二组  嘉鱼县

局 领 导:副局长 王光莉

牵头科室:农垦和能源建设科

参与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络员:刘欣)

第三组  赤壁市

局 领 导: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福

牵头科室:农机渔业渔政管理科

参与科室(单位):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业环境保护站

(联络员:胡晶)

第四组  通城县

局 领 导: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雄伟

牵头科室:监督检查科  

参与科室(单位):发展规划科 市种业推广服务中心 

(联络员:陈坤)

第五组:通山县

局 领 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东红

牵头科室:帮扶和区域协作促进

参与科室(单位):市畜牧局、防止返贫监测信息中心 

(联络员:曹杰)

第六组:崇阳县

局 领 导:四级调研员刘超

牵头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参与科室(单位):市水产局、市植保土肥中心

(联络员:王剑)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督促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查看是否存在建筑耐火极限不够、保温材料老化破损、电气线路随意敷设、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安全管理制度虚设等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确保不漏一处。

2.整改阶段(4月16日—5月30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责令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治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3.验收阶段(5月31日—6月20日)

对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依规予以关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二)及时反馈工作进展。请各工作组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相关工作,2025年3月-6月期间,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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