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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37/2024-1168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07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效推进“千员带万社”行动,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主体的指导服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愿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市局复核,决定聘任许家豪等19名同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聘期两年。

希望各位辅导员牢记初心,勇担使命,踔厉奋发,履职尽责,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要求,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免费提供法律政策、财务会计、质量标准、市场营销、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辅导和服务,帮助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内强素质、外强能力、联农带农,为加快实施强县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名单

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