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4-3469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据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统计显示,当前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1.44%。
1.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畜禽养殖场(户)排查大起底、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排查抓提升、粪肥还田利用情况排查促利用行动,建立全市1174个畜禽养殖场、1426个畜禽养殖户、88520个散养户清单,全面摸清养殖场(户)底数,掌握设施设备情况、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养殖备案、台账管理、联合验收等管理制度落实,指导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升粪污处理能力,促进粪肥还田利用。
2.开展投苗审批指导。经过2023年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在赤壁市、崇阳县开展创新试点实施投苗审批制度后,2024年起在全市覆盖推进,目前,各地共指导567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投苗115万余头,有效督促规模场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主体责任,为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强化宣传培训。2024年以来共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法规政策、典型案例、明白纸等资料1000余份,发送宣传提醒短信2000余条,市、县两级累计分批举办专题培训8余场次、培训500余人次。
4.加强示范推广。2024年推荐湖北今楚联合育种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截至目前,我市神童牧业、新今农、正大青山种猪场等三家大型养殖企业已成功获取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咸安区积极探讨摸索实用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在全区19家畜禽养殖场成功推广应用宇宙智慧(守心)湖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畜禽发酵一体机技术模式。总结嘉鱼县中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粪小分子有机水溶肥集成技术由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实用技术和典型模式在官网上推介。
(二)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及水生态保护
1.稳步推进实施尾水治理规划。积极落实《咸宁市养 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1-2035 年),加快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试点,逐步推广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池塘实现尾水治理基本覆盖。
2.持续开展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全市已建成规模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31家,在建7家,预计可带动处理养殖尾水42648亩。我市争取的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尾水治理资金2692万元已经下拨,正在开展新一批尾水治理项目设计、选址工作。继续组织县市区积极申报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3.紧盯重点湖泊周边污染治理。斧头湖周边(周边2公里)现有养殖池塘19423亩,建有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7个,实现尾水治理面积8094亩,尾水综合治理率为41.67%。今年,我局持续组织各县(市、区)在斧头湖流域开展尾水项目建设。其中,嘉鱼县投入资金1050万在渡普镇峡港河流域,依托浔味堂公司建设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咸安区投入资金262万,在向阳湖镇甘棠村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示范项目,两个项目正在开展方案设计和招投标工作。2024年,我局投入专项检测资金对斧头湖、西凉湖等周边池塘养殖水体实行动态监测,共计10个点位,每个点位2个水样,全年共计40个样品检测。
4.科学实施生态修复。举办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鳙鱼,鲢鱼、鳜鱼等各类鱼苗共计1000万尾。与省斧头湖管理局加强沟通,制定发布《关于加强在斧头湖实施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指导方案》,对在斧头湖水域实施渔业增殖放流的时间、地点、品种、规格进行研究会商,加强对沿线县市区渔业增殖放流指导力度,确保渔业渔业增殖放流合理有效。发布《关于在斧头湖实施有序捕捞的工作举措》,指导咸安区、嘉鱼县落实属地责任,防止过度捕捞。
5.主动开展尾水监测。为真实掌握斧头湖周边池塘水体情况,2024年,我局投入专项检测资金委托农业农村部(武汉)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对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斧头湖、西凉湖等周边池塘养殖水体实行动态监测,共计10个点位,每个点位2个水样,全年共计40个 样品检测。
(三)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今年以来,全市已发布施肥配方57个,取土化验12080个,建设示范区66个,示范面积8.41万亩。全市种肥同播面积9.3万亩,侧深施肥6.44万亩。科学制定印发施肥指导意见,指导建设配方肥经营网点118家。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培训48场次,培训农户3282人,发放资料48700份。
2.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6.42%。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82%。在斧头湖流域设立5个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监测点,建设市县级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基地3个,示范面积1550亩,省级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10000亩,开展植保“飞防”面积39.6万亩次。在潘家湾镇三湾村早稻区实施生物导弹防治二化螟示范,示范面积700亩,核心示范区400亩。在新街镇和渡普镇开展草地贪夜蛾性诱剂绿色防控达1500亩。在潘家湾蔬菜长廊继续开展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试验示范,示范面积10000亩,辐射面积10万亩,示范区农药减量40%。咸安区7月份在“两湖一河”流域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螟虫1200余亩,全年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用药次数平均减少2次以上。今年以来,全市共调动服务组织281个,出动高效植保机械487台。开展培训198次,培训人数3893人,发放宣传资料54.45万份。
(四)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1.持续整治非法捕捞。市禁捕办牵头制定《咸宁市2024年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立(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7人,移送审查起诉98人,打掉犯罪团伙15个,收缴各类非法捕捞器具331具,查获渔获物809.73公斤,查扣涉案船舶7艘。全市渔政机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45余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60艘,清理违规网具3080顶/张,办理行政案件118件,行政处罚31.6万元。
2.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270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692家次,农(批)贸市场、商超5518家次,餐饮单位9657家次,电商平台内网店、网站1251个次,其中,共对4家市场主体进行督促整改,立案处罚3件,移送农业农村部门1件。
3.进一步规范生产生活用船的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交通部门日常巡查共出动724人次,执法车辆364车次,船舶136艘次,对生产生活船舶检查2357艘次,水上巡航里程约602公里,陆上巡航里程约3920公里,清理“三无”船舶857艘,拆解“三无”船舶76艘。
4.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市禁捕办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市禁捕办共组织开展联合暗访检查11次,印发《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宣传册》1万余份,印发《长江江豚现场应急救护操作指引》1万余份,发送禁捕宣传短信6万余条,下发工作提醒函11份。
(五)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我局根据中央、省五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咸宁实际,起草印发了《咸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市委农办正在配套制定了《咸宁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提出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高位推进。11月26日召开全市推进城乡社区“清洁家园”加强基层治理工作会,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三是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项目。我市赤壁市神山镇宋河村八组、通山县大畈镇隐水村王家湾、通山县黄沙铺乡镇毛杨村下屋江湾(三组)三个湾(组)入选省厅2024 年在农村湾(组)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湾(组)名单,试点建设工作现已完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在农村湾(组)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58 号)文件精神,项目完工后市州要严格按照“村组自评一乡镇(街道)审核一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意见一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综合评价”的流程,对试点项目建设效果进行客观评估。三个试点已于11月中旬完成村、镇、县、市综合评估报省厅。四是压实“四级责任”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坚持“一把手”主抓。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逐级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坚持“一盘棋”推进。从市级层面开始,层层分解任务,建立了进度报告制、督查检查制。要求各县(市、区)定期报送工作进度情况。组织部、纪委、农业农村、民政、宣传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到位,通报有关情况。五是积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省级目录(第一批)名单(42个),湖北赤壁羊楼洞砖茶文化系统、湖北咸宁古桂花群系统上榜;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承典型案例名单(42选26),“万里茶道”起源地 “一带一路”新发地— —湖北赤壁羊楼洞砖茶文化系统、文化赋能千年桂乡绽放新“花”样— —湖北咸宁古桂花树群系统上榜。六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咸宁市农村总户数499951户,农村居住总户数455422户。农村卫生户厕418098座,普及率96.69%;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2974座,普及率64.86%。预计未来五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将提升至92%以上。2023年省级下达我市建设粪污处理试点项目1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试点9个,已完工7个,在建2个。
(六)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
制订下发了《咸宁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相应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晰具体措施。
在缺乏省级项目资金支持下,各县市区深挖自身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各展所长,积极推进修复工作实施。崇阳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广低积累水稻品种,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严格管控区域补贴到位,管控到位。嘉鱼确定以稻虾共作为主导思路,加强技术支持。咸安争取财政资金确保严格管控区域补贴到位,利用土肥项目、农业面源项目实施对受污染耕地进行治理。2024年,全市共完成农产品采样监测任务18个;举办修复技术培训21次,培训人员1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推广种植适合咸宁当地的低积累水稻品种Y两优2108和隆两优534。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安全利用类40287亩,严格管控类570亩的年度修复任务。
(七)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据统计,我市2023年度综合利用率达到94.58%;其中:肥料化利用占比约70%。饲料化利用占比约16%。燃料化利用占比约11%。基料原料化利用占比约为3%。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4.13%,目前我市在全省排名靠前。
1.扩容提质现有主体,一是通过2023年度重点县项目建设,投入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对赤壁市7家经营主体肥料化还田利用的24000吨秸秆,给予48万元补贴;对10家经营主体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的49800吨秸秆,给予249元补贴;对9家收储运的社会化服务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收储利用的53200吨秸秆,补贴266万元。建设综合利用展示基地2个,培育壮大年利用秸秆量2万吨以上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年利用量5000吨以上市场主体。通过项目建设示范引导127000吨秸秆肥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培育壮大秸秆收储运及利用企业26家,建设基地2个。
2.全面摸清家底。依托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系统,各地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专班专人、实地入户调查、科学采集数据、准确填报台账,确保实现秸秆资源数据可查共享,为政策制定,产业布局提供数据支撑。
3.创新利用模式。实现高值利用。一是推荐崇阳县信德种植专业合作社、湖北省崇阳县长富雷竹专业合作社的“秸秆覆盖还田在雷竹上的应用模式”作为今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特色利用模式。二是成功推荐咸宁市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能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入选国家级利用模式,获评为农业农村部推广的“减排固碳十大技术模式之——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不断通过利用模式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秸秆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高。
4.构建差异化利用模式。以“五化”利用技术为依托,综合各地不同地貌特点,因地制宜推广肥料化、饲料化等不同的利用模式,因地施策,在田块分散、秸秆量较少的通山县推进“就地旋耕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处利用模式,结合“竹茶药猪”的重点特色产业,在崇阳推广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粪污协同利用为言主的特色利用模式,打破秸秆单一粉碎肥料化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督促各县(市、区)加强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配合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牧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依法依规保障水产养殖空间。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 规划,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等“三区”。对超区越线养殖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加快养殖尾水项目争取和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发挥成效。积极争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加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当年争取当年建,当年发挥效益。加快养殖尾水项目争取和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发挥成效。积极争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加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当年争取当年建,当年发挥效益。
3.抓好农作物病虫害调查,指导农户科学防治。确保植物病虫情报准确率达95%以上。做好病虫害预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把粮食作物病虫为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6%以上。重点抓好农作物“三新”技术推广、肥料试验、施肥监测调查、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等工作,切实抓好各类培训、现场会、科技下乡和农技信息服务宣传,多形式多渠道拓宽为农服务路径。及时做好田间管理、农事记录、试验总结。开展技术宣传和培训,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加大减肥减药宣传引导,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
4.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对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收购销售禁捕水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管江鱼江鲜交易场所和经营行为。加强生产生活用船管理,进一步完善船舶集中停靠点设置和管理措施,做到禁捕水域“四清四无”。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形势、互通信息,对非法捕捞统一认识和打击标准,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工作有序、高效,提升执法效能。
5.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导向,通过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蹲点暗访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对建改户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绿化等工作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后期管护制度,保证后续服务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高群众意愿。
6.做好“联、引、育、补、推、绿”6字文章,推动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有效运行的工作体系,加大项目资金投入,通过项目建设,对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企业及符合备案条件的收储主体,给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建立一批示范,扶持一批企业。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