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4-0384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农村住宅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近期国内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1月24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4年农历春节临近,大量进城务工人员陆续返回农村。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平安过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农村住宅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经管)局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农村住宅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2.加强自查排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经管)局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一线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迅速开展农村住宅地质灾害隐患全面巡查排查,对全市130个农村住宅地质灾害进行重点排查,特别是重度风险点一定要实地查看。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加强监控,必要时聘请专家到现场勘察诊断,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经管)局要督促镇村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扛牢安全责任。于2月7日前将现场巡查的情况和照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将赴各地督导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农村住宅地质灾害事故。
联系人:唐寅,电话:0715-8202875 邮箱:344174912@qq.com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