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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和改革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王 剑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淦河大道1号

机构电话:0715-8202875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 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