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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反映大洲湖湿地公园有关情况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37637/2025-0600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网民反映大洲湖湿地公园有关情况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按照上级部门转来网民反映“大洲湖湿地公园的有关情况”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门赴咸安区大洲湖湿地公园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大洲湖生态湿地公园是咸宁城市发展集团引进中建三局招商引资项目。咸宁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PPP项目湿地公园及环湖绿道(一期)垂钓俱乐部项目是甲方中建三局咸宁大洲湖生态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乙方咸宁市国正渔业有限公司、丙方中建三局云服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联营项目。

二、调查情况: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与垂钓俱乐部咸宁市国正渔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就大洲湖湿地公园不能垂钓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针对热心市民的疑问,该垂钓俱乐部负责人答复如下:感谢市民对大洲湖的关注,大洲湖湿地公园是退田还湖生态改造工程,其打造目的是整合基本农田、对湿地进行生态改造、修复区域生态环境、打造开放式公共空间。

大洲湖整体水域面积较大,水下情况复杂,且属于行洪区域,加上是生态修复工程,故大洲湖湿地公园是严禁钓鱼的。项目在建设初期就沿湖放置了许多严禁钓鱼的指示牌,但仍有不少市民视若无睹,甚至剪断铁丝网进入大洲湖违规钓鱼。管理方已尽量对垂钓者进行劝阻,但垂钓人员对抗情绪大并不服从管理,还时常和保安及渔政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常言道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对于违规钓鱼的现象,一味地禁止,不如有效地疏导管理。大洲湖湿地公园属于开放式公园,其运营成本是由政府财政出资,一直以来财政压力较大。为减小财政压力,管理方响应国家号召,通过招商方式出让经营权引入了社会资本进驻公园共同对水域进行管理。社会资本方需定期对湖面进行各类垃圾和水葫芦水白菜的清理,放养指定鱼类改善水质,同时协助管理方对违规钓鱼的市民进行劝导。在公园管理方的监管下,社会资本方在大洲湖区域内一块非行洪的安全水域专门用于垂钓项目的对外经营,有钓鱼需求的市民可前往指定水域进行垂钓,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既保障了钓鱼者的安全、又能对公园进行有效管理和改善水质,同时还增加了一部分收益减小政府财政压力。

希望广大市民为自身安全着想,切勿在行洪区域和其他危险区域钓鱼。再次感谢热心市民的关注,我们也叮嘱了公园管理方,在公园显眼位置多增加指示牌和说明,避免产生误会。大家共同携手共创美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