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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城县北港镇吴友明反映河道施工导致蛙苗大量死亡要求赔偿的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637/2025-2014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通城县北港镇吴友明反映河道施工导致蛙苗大量死亡要求赔偿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从2024年10月至今,通城县北港镇横冲村养殖户吴友明通过信访、今天头条文章等多个渠道反映“水利局在北港镇横冲村河道施工,因施工导致水源污染,造成友明养殖专业合作社蛙苗大量死亡,要求赔偿”的事项,咸宁市、通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信息

吴友明,男,1968年12月出生,现住通城县北港镇横冲村2组。

二、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县水利局在北港镇横冲村河道施工,因施工导致水源污染,造成友明养殖专业合作社蛙苗大量死亡,要求赔偿。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北港镇铁柱港横冲段正在施工的是通城县铁柱港河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是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11个国债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2310万元,项目内容主要是河道清淤疏控,浆砌石固脚护砌等。铁柱港河上游方塅村也有项目正在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泥沙和悬浮物,使得河水浑浊,悬浮物含量(含碱量等指标升高)。由于友明养殖专业合作社取水口在河道施工的范围内,合作社负责人吴友明称,污染的水质超出了牛蛙生存适宜的水质范围,导致大批蛙苗陆续患上肠胃疾病,尽管合作社组织兽医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治疗,但因水质问题未得到解决,每天都有大批蛙苗死亡。

四、处理意见

一是根据县委原主要负责人的批示,县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利用省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66万,通过招投标,对该基地进行了改造,并建立养殖尾水处理池。该项目已于2024年完工,并移交友明养殖专业合作社使用。二是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人保财险通城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分别对友明养殖专业合作社作出赔偿,人保财险通城支公司赔偿人民币计50万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赔偿人民币10万元。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指派县水产发展中心技术员定期上门进行技术指导,与省市农水产品研究所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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