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1-1286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号文件”起草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26
关于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号文件”起草的情况汇报
一、关于省委农村工作会议
(一)会议概况
2月3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上午的会议:由省长王晓东主持,省委书记应勇出席并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新发展阶段我省“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今年以及“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市、县设分会场。下午的会议:由常务副省长李乐成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王瑞连出席并讲话。武汉、襄阳、随州、安陆、咸丰、远安等6个县市作交流发言。
(二)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应勇书记、王晓东省长、王瑞连副书记的讲话上:
1、应勇书记的讲话精神
(1)充分认识新阶段“三农”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一是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要科学回答好重中之重有多“重”的问题。二是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要科学回答好优先发展如何“先”的问题。三是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要科学回答好全面推进怎么“进”的问题。四是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要科学回答好新型关系“新”在哪的问题。
(2)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强省建设。一是全力以赴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二是全力以赴打造整合一批农业品牌。三是全力以赴补链延链强链。四是全力以赴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农富农。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湖北实施”。一是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三是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四是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
(4)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加强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
2、王晓东省长的讲话精神。一是答好“四字问”。要科学回答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有多“重”、优先发展如何“先”、全面推进怎么“进”、新型关系“新”在哪的问题,把任务具体化、责任清单化、落实项目化,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做好“四块板”。要锻造长板,立足资源禀赋,找准优势所在,发展特色经济;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县域经济不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培育新板,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型经营主体,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力度;加固底板,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守住农村生态底线,守住农业安全底线,确保交出“三农”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
3、王瑞连副书记讲话精神。过去一年我省“三农”工作交出了合格答卷。扎实推进2021年和“十四五”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坚持平稳过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守底线。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农业产业化。三是扭住“两大要害”,从根本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四是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加快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五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以良好精神状态抓好“三农”工作落实: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抓落实。三是转变作风抓落实。
二、关于市委“一号文件”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增长极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对标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吸纳《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市“两会”精神、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内容,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成稿。
《文件》聚焦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增长极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既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在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上体现了一脉相承;又结合了咸宁当前实际,对各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做到项目化、工程化、数字化、清单化,并将责任分解到各个单位,体现了我市特色,体现了可操作性。
(二)征求意见情况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起草专班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精神。工作专班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对照文件精神逐条提出可操作性的工程、项目。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张士军、副市长谭海华1月22日和2月9日两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讨我市“一号文件”起草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好后,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23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6个县市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送了征求意见函,收到回复意见36条,并作了进一步吸纳和修改,形成《文件》(审议稿)。
(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意见
2月24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市委“一号文件”起草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文件》(审议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会议强调要在“重”字上抓认识,在“先”字上抓落实,在“进”字上抓振兴,在“新”字上抓创新,在“领”上抓保障,确保“三农”投入只增不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包括10大点,37小点,7000余字。
主要内容:一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包括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三个方面。二是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主要包括全力确保粮食安全、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三个方面。三是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主要包括扩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打响优质农产品品牌、拓展乡村农业新业态、完善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五个方面。四是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主要包括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四个方面。五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主要包括突出规划引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和质量、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四个方面。六是巩固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包括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四个方面。七是激活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主要包括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回头看”、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化解村级债务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四个方面。八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主要包括加强村民自治、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乡村事业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四个方面。九是强化组织人才建设。主要包括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十是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度、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强化金融创新服务、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召开全市农业农村会议。会议采取先现场观摩再开大会的形式进行。现场参观时间为一天半,大会时间为半天;请孟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2、建议出台市委“一号文件”。出台《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增长极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请市委审定。(审议稿见附件1)
附件:1.《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
特色产业增长极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
见》(市委“一号文件”审议稿)
2.市委“一号文件”征求意见汇总表
附件1
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增长极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审议稿)
为进一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开启“十四五”我市“三农”工作新局面。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继续实行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全覆盖结对帮扶。按照“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病、因灾、因学等重大返贫致贫风险”标准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在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资助、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防贫保等帮扶机制。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开展驻村帮扶、第一支部书记选派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市本级预算财政专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不低于上年。市本级帮扶村按照已出列村15万元、非贫困村5万元预算驻村工作队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参照市级安排乡村振兴帮扶经费。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劳动力(脱贫户劳动力)务工情况动态管理,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对接,落实稳岗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低收入人口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三是发展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全市行政村每村派驻一名产业指导员,已脱贫村每村培育3名创业致富带头人,非贫困村每村培育1名创业致富带头人。继续实施消费扶贫“个十百千万”工程,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等方式参与扶贫事业。2021年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消费扶贫产品不少于500元。完善社会扶贫网、专馆、专柜、专区、电商等公益平台,打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实现帮扶资源与脱贫乡村、脱贫户高效精准对接。2021年安排400万元资金鼓励扶贫专馆专柜专区建设和扶贫产品推介。各地预算年度产业奖补资金不低于预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50%。(责任单位:市政府扶贫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二、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全力确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大力发展粮油产业,制定粮食生产年度规划,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17万吨以上。出台政策扶持奖励粮油种植大户,恢复发展“双季稻”77万亩,推广优质稻130万亩、优质油菜135万亩。二是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证蔬菜瓜果播种面积稳定在157万亩,产量稳定在270万吨。抢抓咸宁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城际合作机遇,培育10家服务大湾区的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推进供销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发展城市社区菜店、农贸超市,新建连锁超市54家。加快正大、正邦、温氏、双胞胎等新增产能项目实施,新增生猪出栏90万头。全市年末生猪存栏140万头,全年出栏240万头。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达到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全覆盖。三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守285万亩耕地面积目标,严守230.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完成2021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6.07万亩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4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对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大田大畈立牌公示保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三、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一是扩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培育壮大茶叶、油茶、楠竹(雷竹)、蔬菜(莲藕)、桂花、生猪(畜禽)、中药材、水产等八大特色支柱产业,新建和改造标准化特色产业基地67万亩,其中:改造甘蓝白菜基地18万亩,改造莲藕基地8万亩,改造青砖茶原料基地20万亩、新建3万亩,改造高标准精养鱼池5万亩,新建中药材基地2万亩,新建楠竹基地3万亩,新建雷竹基地1万亩,万亩新建油茶基地5万亩,新建桂花基地2万亩。全市特色产业面积达到410万亩。二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0家。加快赤壁青砖茶、咸安中药材、嘉鱼蔬菜、通城中医药、崇阳雷竹、通山茶叶等六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债券资金,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每个园区新增2家加工企业。支持嘉鱼嘉珍、咸安真奥、赤壁宇汇、通城黄袍山、崇阳瑞发、通山八福康等拓展蔬菜、中药材、油茶、雷竹深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抓紧抓实涉农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大健康产业、“水经济”发展、中国桂花城、竹产业、茶产业、养殖产业等项目落实落地,做大做强。培育产业化建设示范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力争2021年新增国家级农业合作社8家,新增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40家。三是打响优质农产品品牌。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111”工程,加强品牌研发,品牌营销。持续培育赤壁青砖茶、嘉鱼蔬菜、向阳湖莲子、通城油茶、崇阳雷竹、通山枇杷等公共品牌,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个。加快赤壁青砖茶研究院和桂花研究中心建设,推动赤壁青砖茶转型升级、桂花产品系列开发。推选10个优质农产品品牌进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进赤壁青砖茶、黄袍山油茶进央视,举办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推进中国桂花城──咸宁桂花馆外埠开放窗口建设,打造3-5家营销龙头企业。四是拓展乡村农业新业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农业新业态,力争发展休闲生态农业20家、乡村旅游线路6条、乡村特色旅游产品20个、农耕文化体验馆10家。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精品线路、特色旅游商品,改造建设10000间乡村旅游客房、做好1000桌农家饭、研发100道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菜。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五是完善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省级和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资源要素入股参与利益分配,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鼓励龙头企业接“一连三”,休闲农业接“二连一”,推进产业重心下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乡村。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农民、技能农民1000人,提升农民在产业联合体中的技能和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广电传媒公司,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一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向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杨畈农高区建设,打造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270人、特聘农技员300人服务乡村振兴。创建省级星创天地5家,市级星创天地7家,建设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0家。二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嘉鱼嘉沃、通山星光玉龙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研发和推广油菜全程机械化装备,建设通城农机农资大市场,推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模式。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纳米农业”试点与推广,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引导推广纳米水产养殖2万亩,功能性水稻1万亩。实施“两精两减一增效”工程,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过到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全面推广“人防+技防”执法模式。四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建优建强建好种质资源繁育基地,推进通城“两头乌”母猪繁育基地建设,建立五里、马港、四庄、大坪等4个通城“两头乌”良种保护区,保护区内母猪饲养量达2000头,年可提供纯种育肥猪30000头。加强嘉鱼叉尾鮰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年培育叉尾鮰良种亲本20万组、苗种15亿尾,打响中国鮰鱼之乡品牌。加强水稻新品种展示基地建设,展示新品种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五、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是突出规划引领。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完成330个市域村庄建设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持续建设8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331个整治村。加快推进华润·赤壁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加强农村风貌管控,完善并推广《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二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启动实施村庄清洁和“五线五治”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在有条件的美丽乡村示范村推广“四水共治”。完成农村户厕建改6122户,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33个。开展农村改厕“回头看”,问题整改率达100%。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确保所有村庄垃圾治理全覆盖。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少于10座,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300吨/日。加强生态修复治理,试点推进斧头湖清淤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和农村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崇阳县、嘉鱼县农资与再生资源“两网融合”试点,搞好废农膜、废农药瓶回收。三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谋划。按照百年农业标准,抓好高标准山林、高标准村落、高标准集镇建设。启动30个高标准集镇、200个高标准美丽村落、20个高标准山林建设行动,制定标准、时限和建设考核体系。四是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创建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城镇,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完成人工造林4万亩。加快实施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PPP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六、巩固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0座。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300公里。加强农村互联网、5G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无线、广播、数字电视等进村入户,实现82个美丽示范村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气化乡镇”建设,通气乡镇达到20个。实施赤壁市双黄灌区、崇阳青山灌区等两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实施通城县沙堆河清洁小流域等4个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25平方公里。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标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创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农村“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二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卫生乡镇建设,每个县(市、区)各争创1个卫生乡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招录大学生村医200人。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万个。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比例不低于10%。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三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巩固提升“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开展广场舞展演、“村晚”、群众歌咏、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全年深入农村展演400场次。四是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困境儿童保障率达100%。全面落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政策,推广建设“幸福之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咸宁银保监分局、广电传媒公司,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七、激活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一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回头看”。持续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确权颁证达到99%以上,所有遗留问题应改尽改。二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选择7个试点村,探索宅基地改革的“咸宁模式”。三是化解村级债务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实现债务10万元以下的村债务清零,2023年实现债务50万元以下的村债务清零。持续巩固村集体经营收入不低于5万元成果,2021年实现30%的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0万元。四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探索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实现形式。统筹推进农村信用社、农垦、供销、农业水价、国有林场产权等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和村级民主协商,完善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建设。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雪亮工程”全覆盖。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乡村。三是统筹推进乡村事业发展。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现代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性“三农”保险服务改革,推动农业保险持续“提标、增品、扩面”。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渔业资源养护修复。推进西凉湖、富水湖自然保护区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强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弘扬传统文化正能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四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健全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通机制,建立工商资本下乡促进机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序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九、强化组织人才建设。一是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实施村“两委”后备力量培养计划。持续向脱贫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二是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高质素农民培育计划和“三乡工程”。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启动“南鄂专业技术英才”支持计划。完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抓好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深入推进“我选湖北 志在咸宁”计划实施。引导更多省内外大学生来咸就业创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咸发展。落实“返乡创业三年计划”,加强返乡创业平台建设,争创省级返乡创业园。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培养乡村科技人才,带动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十、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调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和市长双组长的领导工作机制。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每月研究一次“三农”工作。建立市级领导主抓主导产业及联系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度。配齐配强各级党委农办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一支“一懂两爱”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非领导职数的50%向乡镇倾斜,鼓励干事创业。二是加大“三农”资金投入。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保持相对稳定。市级安排乡村振兴引导奖励专项资金1000万-1500万元,制定咸宁市乡村振兴奖励办法,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主体、企业、产业、镇村、品牌、项目、人员等实行重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必要支出。三是强化金融创新服务。建立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项目金融走访跟踪服务联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各类金融机构下沉服务,持续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推动法人机构落实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的要求。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等开展小微普惠金融服务。四是强化督查考核。认真做好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每半年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咸宁高新区)
附件2
市委“一号文件”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咸安区 | 1.第二小点实施产业化建设提升工程中,“扶持嘉鱼金润农业、嘉鱼嘉珍、湖北联创、崇阳瑞发等企业拓展蔬菜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建议改为“扶持嘉鱼金润农业、嘉鱼嘉珍、湖北联创、崇阳瑞发等企业拓展蔬菜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继续支持咸安温氏家丰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拉动专用型肉鸡养殖全产业链发展。”第三小点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中持续推广“赤壁青砖茶”公共品牌……成为全国知名品牌修改为:持续推广“赤壁青砖茶”“向阳湖莲子”“白水畈萝卜”公共品牌,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赤壁青砖茶”“向阳湖莲子”“白水畈萝卜”公共品牌成为全国知名品牌。2.四、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第三小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中开展“纳米农业”试点与推广,做实做强“纳米农业”品牌修改为:开展“纳米农业”试点与推广,推介咸安金隆公司纳米养鱼成功经验,做实做强“纳米农业”品牌。3.第三小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中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强化人防+技防修改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推进咸安区、嘉鱼县、通山县、赤壁市视频监控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强化人防+技防。 | 采用第1点,第2点和第3点为具体工作内容,建议不在文件中表述。 |
2 | 嘉鱼县 | 1.第3页顺数第五行,“打造2万亩高标准鱼塘”,建议改为“打造5万亩高标准鱼塘”。 2.第五页顺数第8行,建议添加“推进嘉鱼嘉沃农机、通山新光玉龙与华农合作”。 3.第五页倒数第6行,建议在“建优建强好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后面添加“加强嘉鱼叉尾鮰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提升苗种产量和品质,年培育叉尾鮰良种亲本20万组、苗种15亿尾,打响中国鮰鱼之乡品牌”。 | 全部采用 |
3 | 赤壁市 | 1.建议第三点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在第1小点实施乡村产业提升工程中,加入“以赤壁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打造23万亩优质茶园板块基地”。 2.在实施产业化建设提升工程中,加入“加快创建国家级赤壁青砖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赤壁青砖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强赤壁青砖茶产业集群,推进赤壁青砖茶向便捷化、时尚化、功能化转型”。 3.在第3小点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中,加入“持续推进赤壁青砖茶融入’一带一路’,举办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实施产销倍增工程,建好赤壁青砖茶外埠展示窗口,打造3-5家营销龙头企业,全国增开赤壁青砖茶实体店30家”;在第4小点实施乡村新业态提升工程中,加入“支持打造赤壁五龙山温泉谷、阡陌东柳等一批田园综合体建设”。 4.建议第五点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中,增加一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华润·赤壁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通过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现代农业、光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及增量配网、文旅及华润产业园等项目,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示范区”。 | 第1.2全部采用,第3点部分采用,第4点部分采用。未采纳部分为具体业务工作,建议不在文中表述。 |
4 | 市财政局 | 1.第一大点中“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确保资金投入不减”建议删除。2.第一大点中“市县两级按照已出列村20万元、非贫困村10万元预算驻村工作队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建议修改为:“在五年过渡期内,保持驻村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1年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原贫困村15万元、非贫困村5万元安排驻村工作队经费,各县(市、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参考市级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3.第一大点中“市本级及‘北三县’预算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南三县’不低于1000万元”建议删除。4.第一大点中“每年安排400万元资金鼓励扶贫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扶贫产品推介”建议修改为“2021年安排400万元资金鼓励扶贫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扶贫产品推介”。5.第一大点中“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每年消费扶贫产品不少于500元”建议修改为“2021年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消费扶贫产品不少于500元”。6.第十大点中“2021年市本级安排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资金不低于1亿元”建议修改为“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保持相对稳定”。 | 全部采用 |
5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第三页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方面,责任单位建议增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2.第8页“增加公共文化服务......全年深入农村展演400场次”建议修改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巩固提升“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开展广场舞展演,“村晚”、群众歌咏、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全年深入农村展演400场次。 3.“六、巩固提升农村‘两基’建设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建议增加“市文化和旅游局”。 | 第1、2点部分采用,市扶贫办有扶贫产业专项工作安排。第 3点全部采用。 |
6 | 市商务局 | 1.第二项“加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建议不涉及商务系统,建议此项目添加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2.第七项“激活农村改革活力”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等方面,没有涉及商务部门的工作,因此建议将市商务局从责任单位中移除。 | 商务局有农产品销售职能,第1点不予以采纳。第2点全部采用。 |
7 | 市发改委 | 1.关于“加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二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增加“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2.关于巩固提升农村“两基”建设服务水平。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中,明确“十四五”期间通气乡镇达到50个;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部分,建议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咸政发〔2020〕10号)中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目标。 3.建议增加“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内容。 | 第1点采用,第2点未采用,第3点采用。水利局已提出具体项目写入一号文件。 |
8 | 市教育局 | 第六大点中,“四是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建议改为: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继续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 全部采用 |
9 | 市生态环境局 | 1.建议综合统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整治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统一验收。 2.第五条“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座,建设污水收集管网5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1000吨/日”建议修改为“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少于10座,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300吨/日”。 | 第1条为常规性项目工作,未采用。第2条采用。 |
1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将第二点加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的“四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守263万亩耕地面积目标......”修改成“四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守285万亩耕地面积目标”。 | 全部采用 |
11 | 市科技局 | 关于“四、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一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具体内容修改为: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270名服务乡村振兴。备案省级星创天地5家,市级星创天地7家。建设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0家。 | 全部采用 |
12 | 市林业局 | 建议附件第四页第1行“油茶新造林面积四万亩”改为“油茶新造改造面积5万亩”。 | 全部采用 |
13 | 市民政局 | 1.建议将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责任单位改为市委农办或市农业农村局。 2.建议将九、强化组织人才建设,一是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最后一句“加强村务监督和村级民主协商”调整到“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之后。 3.建议将六、巩固提升农村“两基”建设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修改为“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量化调整公布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压实协议责任,不断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全面满足生活不能自理并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即使安排有意愿对象集中供养。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智,确保困难儿童保障率达100%。全面落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政策,推广建设“幸福之家”。支持主要面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留守老人探访制度。” | 第1点未采用。乡村治理责任单位为市民政局。第2、3点采用。 |
14 | 市农科院 |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一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杨畈农高区建设,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270人服务乡村振兴。创建省级星创天地5家,市级星创天地7家。创建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2家,建设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0家。加快推进湖北省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促进咸宁早日建成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 | 部分采用。建设鄂南产业研究院建议作为具体措施。 |
15 | 市委组织部 | 1.第二页第二行,887个行政村改为885个行政村。 2.第十页第9点,“强化组织人才建设”中去掉“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一句。 | 全部采用 |
16 | 市扶贫办 | 1.建议将“一、加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修改为以下内容:一、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按照“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病、因灾、因学等重大返贫致贫风险”标准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继续执行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全覆盖结对帮扶。在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资助、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防贫保等帮扶机制。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市本级预算财政专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不低于上年。继续开展驻村帮扶、第一支部书记选派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市本级帮扶村按照已出列村15万元、非贫困村5万元预算驻村工作队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参照市级安排乡村振兴帮扶经费。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劳动力(脱贫户劳动力)务工情况动态管理,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对接,推动信息共享,落实稳岗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低收入人口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三是发展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全面推进致富产业培育工程,各地预算年度产业奖补资金不低于预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50%。全市行政村每村派驻一名产业指导员,已脱贫村每村培育3名创业致富带头人,非贫困村每村培育1名创业致富带头人。继续实施消费扶贫“个十百千万”工程,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等方式参与扶贫事业。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每年消费扶贫产品不少于500元。完善社会扶贫网、832平台等公益平台,打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实现帮扶资源与脱贫乡村、脱贫户高效精准对接。 2.建议针对“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覆盖征求相关责任单位意见。 | 全部采用 |
17 | 市气象局 | 建议将“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中“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现代气象保障服务水平”修改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提高现代气象保障服务水平”。 | 全部采用 |
无意见单位(11家):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