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637/2019-1103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22 08:37:12

罗望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黑土猪养殖列为咸宁市重点扶持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扶贫办、市人行、市保险行业系会、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黑土猪养殖产业的补贴和扶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支持精准脱贫工作,市财政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要求,落实扶贫投入政策,2018年投入财政资金8123万元,2019年投入8916万元,其中奖补产业资金分别为910万元和1260万元。

(二)支持合作社建设。一是积极申报供销项目。协调市供销社将嘉鱼县望凯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列为项目单位,向省社、全国总社申报了 2019年供销合作社归口标准体系与行业品牌建设及维护项目;二是申报供销示范社。推荐协助嘉鱼县望凯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2017年国家级、2018年省级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获批发展项目经费2万元;三是提供贷款支持。2019年帮助嘉鱼县望凯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获批畜牧贷低息贷款25万元。

(三)提供保险保障。国家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每头母猪保险费60元,财政补贴48元,养殖户负担12元;在遇到自然灾害和数十种传染病及免疫副反应死亡时,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000元/每只的保险金额。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2017年、2018年共计承保能繁母猪分别为95808头、70422头,两年平均赔付率100.66%。

(四)提供贷款支持。一是金融创新畜牧贷政策。2018年5月15日市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金融创新产品“畜牧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22号),以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进行担保,使全市畜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19年8月15日,全市累计投放“畜牧贷”115笔、3655.6万元,其中:全市生猪养殖行业客户贷款金额约89户、2833.6万元,占比78%。二是小额扶贫贷款政策。市政府扶贫办通过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助力贫困户发展产业。对有意向发展产业并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期限最长3年的扶贫小额信贷。截止2019年4月底,我市已累计向25134户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50042.63万元,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时限增收致富稳脱贫。

二、下一步工作

受非洲猪瘟影响,今年弃养、畏养情况频发,导致我市生猪产能持续下滑,能繁母猪存栏大幅下降,生猪出栏价格及仔猪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态势,黑土猪养殖也同样受到影响,为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黑土猪养殖在我市发展打下基础,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其他部门,强化责任抓落实、扛起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政治责任,迅速采取有利措施,尽快恢复生猪生产水平。把国家、省里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实落地,抓好现有养殖场生产恢复工作稳定产能,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禁养区划定清理和规范,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全市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畜牧兽医事业发展的关心,恳请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并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6日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市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