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7637/2019-110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22
郑普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市人大代表建议第021号)已收悉。经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一是打破行业壁垒,构建联合社。市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在主体培育和学员培训过程中,协助经营主体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鼓励经营主体抱团联盟,进行资源整合,建立企业联盟或区域行业协会。2018年成立了咸宁市强农现代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全市农业合作社引领示范,联合全市各行业的合作社抱团发展,为我省首家地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成员已达16家,且大部分都是市级及以上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合作提供了有效平台,探索资金、设备等要素联结,同时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共享主打“香城联农”公共品牌,形成经济共同体,做大做强,并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引导各县市区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抱团发展,全市已成立农业合作社联合社25家。
二是组建职业农民协会,打造宣传推介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沟通,2019年4月9日,我市成立了首个地级市新型职业农民协会。协会主要吸收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会员,目前已有成员362人。协会致力于宣传、展示和推介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及农业产品,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经济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集中反映农民农业问题,推动咸宁地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保障协会会员乃至整个行业的农产品优质优价。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将大力支持农民协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使职业农民协会真正成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展示平台,真正起到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作用。
二、关于加大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力度情况
我市自2014年开始,依托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逐步加强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思想教育、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综合能力提升。先后开展了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培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农业领军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师资及管理人员培训。截止到2018年,全市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3768万元,其中2017年资金688万,2018年项目资金692万。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552名,占全市农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1.5%,其中生产经营型人才8392名,技能服务型人才7593名,农业创业人才1608名,家庭农场主150人。2018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28人、师资7人,通过采取“分段式、重实训、体验式”教学模式,避免了学员工学冲突,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19年将市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项目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培养经费共计115万元,人均经费标准1万元。
三、关于加大对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和人才的扶持力度情况
近年来我市对创业扶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从融资支持、资金补贴、平台投入等方面做优创业环境。对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以下创业扶持政策:
一是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64号)等文件规定,在咸宁市范围内创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城乡劳动者(包括本地户籍返乡创业青年)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最高可申请15万元,合伙经营最高可申请100万元,2年内以贷款额度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2年内可享受贷款额度的50%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是根据《咸宁市香城创业计划(2018-2020年)》(咸政规〔2018〕8号)文件精神,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进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按照每平方米10元,每月不超过600元的场地租金和每月不超过100元水电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对返乡创业实体在返乡创业园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三是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56号)文件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的给予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经营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以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实施为平台,宣传推介并大力扶持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和人才。
一是构建扶持平台,激发创新活力。以赛代奖,我市已经举办了两届“绿色田野杯”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旨在宣传推介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一批有创新意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一批有意愿进入农业产业的新农民。今年,第二届大赛安排活动资金34万元,其中奖金21万元。初赛由专家评审遴选出10名选手的创新创业项目,在云上咸宁进行网络投票和决赛直播。截至活动结束,网络投票参与人次达29万,直播浏览量近42万。最终遴选的6名选手参加省厅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斩获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胜奖2名。
二是聚焦优质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对于在“双创”大赛中涌现出的优质项目,人社部门负责跟踪服务,优先给予投融资、创业培训、创业补助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一是创业者个人可享受15万元以下2年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合伙创业者按合伙人数可享受100万元以下2年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创办小微企业者,可享受300万元以下2年创业担保贷款5%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二是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2000-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三是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的创业实体,可享受3年场租、水电减免。四是产业不在咸宁的获奖者,项目来咸宁落户可享受“南鄂英才计划”优惠政策。
此外,我市高度重视农业技能人才培养,人社部门起草的《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咸宁技能强市建设的意见》报市政府审议通过,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在工资、社保、学历、职称、户口、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
四、关于出台农业品牌扶持政策的情况
目前,我市农业品牌“三品一标”有效使用数为:无公害341个,绿色食品85个,有机产品2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8个,共460个。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对新获核准地理标志的行业协会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奖励10万元”。市级财政部门从2016年起,已对包括白水畈萝卜和通山大畈枇杷等8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发放奖励。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当务之急。为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我市正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体要求,着力培养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规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必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要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制定培育规划。要对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形势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合理编制市级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做到长期任务与短期目标相统一、总体把握与动态调整相统一,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等三类职业农民为培育重点,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为主要抓手,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开展精准培育。三要统筹配置资源。在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过程中必须认清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强化培育资源的市级统筹、合理配置,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师资分配、设施投入等方面更多地向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农业市县倾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整市推进,不断壮大职业民队伍。
(二)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政策扶持。一是整合力量。要整合财政、人社和农业等多部门力量,支持有条件、有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壮大产业发展,提供贴息信贷等项目和资金扶持,解决融资担保难题。二是打造品牌。整合多方力量,打造“香城泉都”公共品牌,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标准,以区域为整体抱团发展。在产品包装、物流、存储等环节,以统一品牌、统一营销,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三是融合发展。要利用政府和市场双杠杆,拓展融合产业发展。依托现有的农贸大市场、文化展览馆组织一定规模的名优农产品展销展示;借助已有的文化品牌,讲好咸宁农业故事,提升农业附加值。用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推动职业农民发展壮大。
(三)创新培训方式,延伸服务链条。一是加强指导。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入户指导,运用云上智农APP平台,加强在线指导,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取得实效。二是搭建平台。要积极为学员搭建信息交流互助平台,引导成立联合会、开展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组织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围绕职业农民生产需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服务。三是推动发展。要鼓励各类企业进入生产、储运、加工、营销各环节,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条,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