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7637/2019-1104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22 08:59:46
邓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市政协提案第075号)已收悉。经商市委组织部、市城管执法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现将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1.全面排查摸底,补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短板。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我市“截止2018年7月,全市共有304个村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空壳村33个”问题,对全市304个村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台账。针对33个“空壳村”,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限期清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开展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清收清查清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实现村级集体资产收入最大化;积极探索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途径和办法,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探索发展资源开发、物业租赁、资产盘活、农业生产联合发展等多种集体经济形式,2018年全市33个“空壳村”全部破壳清零。在此基础上,今年3-4月再次对全市所用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全市还有178个村级集体经济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重点扶持发展。
2.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落地发展。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牵头下发了《致县(市、区)委书记的一封信》,督促县(市、区)委书记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推动各地加快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各地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开展“三资”清理等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组织召开全市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协调会,对1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履职尽责,坚持一村一策,指导村级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市委第二季度项目建设和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拉练检查内容,对全市各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示范推动。一是方案引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吸收提案合理建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发《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并以通知文件下发各地。明确“力争2019年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2020年前年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20%,2022年前全市所以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转达、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运行规范,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的总体目标,指导不同类型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清理盘活“三资”、提供服务创收、发展物业经济、实行混合经营、股权补偿分红等多种方式开展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探索和实践。二是示范推动。组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工程,从2020-2022年,各县市区每年确定市级示范乡镇不少于1个、示范村不少于30个,每年根据试点效果确定6个左右的乡镇、20个左右的村,由市级统筹相关资金250万元,通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示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指导嘉鱼县开展村级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嘉鱼县整合资金50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从2019年至2020年,对2018年底年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按当年增长1:1比例予以奖补;对发展集体经济年度考核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组织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调研座谈会;总结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功经验和做法,咸安区大幕乡双垅村《坚持绿色崛起理念 发展集体经济》、嘉鱼县簰洲湾镇《推进“三资”清理 壮大集体经济》和通山县南林桥镇石门村《四季花果满园春 三产融合耀石门》入选《湖北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选编》;为每个村征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选》,下发各村学习借鉴;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派聘书记、第一书记、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重要内容,举办培训班4期,帮助村干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力。
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抢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国家试点机遇,采取“建强基层组织、健全制度措施、盘活资产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注重示范引领”五项措施,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市72个乡镇、943个村(社区)、35个村民小组(咸安32个、崇阳3个)全部完成“两清”工作。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共33.88亿元,核实数50.67亿元,增加49.6%;经营性资产账目总额5.19亿元,核实数10.08亿元,增加94.2%。清查登记农村集体土地1236.67万亩,其中农用地1152.46万亩,建设用地76.05万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18.6万人。全市整体进入组建集体经济组织攻坚阶段。截至9月中旬,全市已有725个村、32个村民小组组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占村、组比例分别为77.06%、91.4%;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占1/3。量化资产总额5.08亿元,实现分红累积44.16万元。10月底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为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5.开展“三资”合同清理,增加农村集体资产。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合同专项清理规范行动,废止违规合同,收回违规占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重新依法签订或完善合同,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清查租赁发包合同3099个,已规范合同2673个,增加村集体收入923.47万元。咸安区清理1253个,已规范1253个,增收 175万元;嘉鱼县清理1689个,已规范1263个,增收735.12万元;通城县清理157个,已规范157个,增收13.35万元。
6.发展农业产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规划先行。出台了《关于推动全市产业扶贫(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咸宁市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方案(2018-2020年)》,着力打造茶叶、油茶、楠竹、水产、湘莲、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牧养殖、休闲农村旅游、光伏发电、电商物流等12个主导产业,指导各地选准主攻方向、主打产品、主要项目、主要市场,力争通过1—3年的努力,所有村都有1—2个农业主导产业。同时督导各县市区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因地制宜,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成功创建赤壁青砖茶、通山枇杷、通城中药材3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并成功申报省级猕猴桃产业发展项目,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三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44家,农民合作社6075家(联合社26家),家庭农场554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54家, 国家、省级、市级示范社分别为21家、39家、173家,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为37家、87家。四是加强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着力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134个、专业镇20个、全国示范村镇13个,重点建设4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23个市级以上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特色小镇。
7.争取财政资金,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争取申报全省村级经济发展进步村9个。二是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向省级部门申报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从2019年到2022年,力争我市扶持160个左右行政村、农村社区,每个村扶持资金50万元,预计争取8000万财政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今年,已成功申报财政资金扶持村40个、省管党费扶持村6个,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已下达到市、县财政账户。三是申报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贫困村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28个(预计扶持资金280万元)、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18个(预计扶持资金180万元)、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培育项目10个(预计扶持资金200万元),预计扶持资金660万元。此外,省农业农村厅已下达我市农业转移支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332万元。四是积极争取产业融合项目。2019年已成功申报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2个(嘉鱼县官桥镇、赤壁市赵李桥镇),财政奖补2000万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项目2个(嘉鱼县、崇阳县),财政奖补500万元。此外,市级财政结合精准脱贫攻坚,按贫困村脱贫出列奖补10万元标准,累计拨付贫困村出列奖补1920万元;产业脱贫奖补910万元;2019年在扶贫投入中列支1260万元产业奖补资金,鼓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任重道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