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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7号 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637/2019-1104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7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22 09:06:41

曾卫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和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情况

1.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积极制定了《咸宁市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年)》《咸宁市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度实施计划》和《关于成立咸宁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3个重要文件,2019年我市申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41个、整治村170个,五年内计划建设示范村200个,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示范村建设周期18个月,整治村建设周期12个月。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村庄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住房条件和提升村庄实力,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有关指示精神,坚持早谋划、自加压,今年3月份以来,积极开展咸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绿化早春行”活动,编制《咸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手册》,并组织专班赴各县市区拍摄专题片。3月23日,在湖北咸宁美丽乡村行活动上,百名干部群众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现场宣誓,直播点击率在全国同档期花海节活动中排名第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3月30日,崇阳坳上会议召开,丁书记亲自提出了“五线五治”总体思路和部署。从4月1日起,至7月10日止,整整一百天内,全市各地按照“开局即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要求,突出“五线”重点区域,紧扣“五治”关键环节,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以决战决胜的攻坚姿态,全力以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阶段性成效明显。咸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先后在咸宁广播电视台、湖北卫视《湖北新闻》、湖北公共频道《长江新闻》等栏目播出,并于4月9日登上学习强国平台,“五线五治”百日攻坚战经验被省美丽办以简报形式在全省交流推广。

7月21日,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召开,丁书记对百日攻坚工作及考评结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还要求,各县市区再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提升行动。按照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原则,切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现从一处美向全域美、一时美向持久美、外在美向内在美、环境美向生活美转型,全面提升乡村的“颜值”和“气质”。目前已制定了百日提升方案、责任分工和考评细则,计划于8月底开展第一次督查。

二、关于对提案中四点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提案中第一点关于“开展整治行动,改变不良方式”的建议落实情况。

1.加快推进新增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4月30日,我市今年新增22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毕,陆续开工建设。

2.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印发《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强调考核成果运用,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将“对症下药”实施农用土地分类管理,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

3.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创建,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31个、省级生态村380个、市级生态乡镇32个、市级生态村562个。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村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创建情况纳入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创建工作。

4.大力倡导健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崇阳县开展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工作,取缔在禁养区和排污不达标的21家养殖场,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提倡健康生态养殖。港口乡率先开展禁塑令,从5月1日起,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各商铺、超市、早餐店、餐馆进行专项检查,禁绝一次性餐具的销售和使用。对乡村私厨,提供1000元/户的补助,引导使用不锈钢等替代餐具,加强白色垃圾的源头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计划逐步向全县、全市推广。通山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精准灭荒、封山育林、公益林保护,全力抓好绿色生态发展;推行化肥农药“零增长”、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禁烧”行动,确保乡村建成清洁环保的“绿色氧吧”。

(二)提案中第二点关于“加强宣传培训,制定村级公约”的建议落实情况。

各地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知晓率、参与率。通城县、通山县建立微信工作群,实时通报互动;咸安区利用广播、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支部主题党日、座谈会、村湾夜话等活动进行“短、平、快”宣传及业务培训,汀泗桥镇熊家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登上了学习强国;崇阳县开展“湾子夜话”、“洁净家园,人人参与”、“小手牵大手,美化我们家”、“我是环保小卫士”系列活动进行动员宣传,并拍摄《崇阳县人居环境现状暗访调查》专题片,石城镇利用微信公众号“隽美石城”双向互动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山县大畈镇首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屋一会”模式,实现议会地点便民化、参会人员全民化、开会形式随民化,并积极开展驻村干部、工作组长、村支部书记三级干部人人宣讲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在《人民网》刊载。高新区将“百日攻坚战”行动纳入第五期“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学习内容。

各地都积极制定村规民约,开展美丽乡村评比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如通城县开展“卫生清洁户”“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清洁模范户”评比活动,隽水镇请学生做考官,对最清洁、清洁与不清洁农户进行打分评比。三、制定奖惩制度,形成良性循环。一是以奖代补。农户自己组织拆除平整“矮破旧”房屋的给予每平方50元补偿,村委组织拆除平整的给予每平方30元补偿;港口境内操办宴请的私厨自觉杜绝使用一次性餐具,并提供瓷碗铁盆给主家办客的,一律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补资金(注:以在药监所登记的私厨为准)。每年向农户收取环卫费50元,对农户人居环境不定期检查打分,对连续获得优秀6次、12次的给予生活用品或免除卫生费等奖励,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对向主路沿线、河道、村口乱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农户,根据村委研究给予处罚(处罚金额50-500元不等)。

(三)提案中第三点关于“政府引导扶持,助推村域经济”的建议落实情况。

1.积极筹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资金。自2016年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以来,我市积极谋划,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和指导。三年来,全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45143万元(其中:省级9584万元、县级统筹31449万元、村级266万元、筹资筹劳224万元、社会捐赠等6100万元),对78个试点村进行选育辅导,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建设规划,提升村民的自律、自理能力,共同打造宜业宜居的美丽乡村。其中2016年度确定的11个省级试点村已于2018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2.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有较大投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7.27亿元。其中,咸安累计投入3.2亿元,嘉鱼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赤壁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通城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崇阳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通山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高新区累计投入资金0.07亿元。安排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经费100万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提案中第四点关于“扎根乡村文化,发展特色产业”的建议落实情况。

1.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创作文艺精品。新创楚剧《拆围》《新凤还巢》、花鼓戏《寡妇相亲》《易迁风波》等,开展基层巡演,组织开展市级集中展演,同时到第三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第三届湖北艺术节、第七届湖北楚剧艺术节等省级平台进行展演。

2.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开展品牌文化活动。依托地域文化优势,做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现代文化引领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一县一品”“一镇一品”“一村一品”格局。如崇阳的提琴戏剧节、通城的拍打舞活动、通山民间文艺展演等文化盛会,高新区横沟桥镇每年举办一次农民诗歌大赛、出版《横沟新曲》诗歌专辑,咸安区鹿过村素有玩龙灯、踩高跷等习俗,被定为传统文化“传承村”。这些独具鄂南民俗风情的活动,深受群众喜爱,逐步发展成为文化品牌活动。

  3.依托优势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一是开展“特色村落+旅游”。通山县江源村、崇阳县青山村、通城县内冲瑶族村被授予首批湖北省“特色文化村”称号;崇阳县坳上村、通城县梅港村、通山县石门村、赤壁市金峰村被列入第二批湖北省“特色文化村”创建名单。加大对古民居旅游开发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挤工作,刘家桥古村已被纳入全域旅游整体开发范围。二是开展“文化遗址+旅游”。着力打造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核心区、赤壁羊楼洞文化旅游区、通城县黄龙山景区、通山县“楚天第一大夫第”、崇阳县古堰之乡等。三是开展“非遗+旅游”。积极推进通山木雕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传承,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提升经济价值。四是开展“文化节庆+旅游”。积极举办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高桥萝卜小镇民俗旅游活动、向阳湖湖鲜美食节、通城东山屋场开园活动、黄袍山帐篷节、棋盘村瀑布漂流嘉年华等。

关于“我市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和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提案建议很好,感谢曾卫平委员对我们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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