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0-1668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1 16:10:32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7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建议”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新职能。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
在村庄规划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针对农村发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提出参考建议和修改意见;在农村建房审批环节中,农业农村部门主要审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享有宅基地的资格权。
同时我们会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