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0-1670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1 16:25:21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落实村民房产办证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邹美珍代表在建议中提出“城中村”村民住宅难以办理相关证件问题,请求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解决。我局对该建议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上门访问代表,认真沟通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具体内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有关资料见附件)。经了解,邹美珍代表建议实质反映的是市公安局、柠檬酸厂旧城区改造以及咸宁职院扩建涉及温泉社区(原温泉村)拆迁还建户办理房产相关证件的拆迁还建历史遗留问题。代表反馈的问题,超出农业农村部门法定权责范畴;主要涉及到温泉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城乡规划局、原市国土局)和咸安区住建部门。建议按市人民政府2008年12月27日、2017年6月13日两次专题会议精神,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出发,积极回应拆迁还建户诉求,加强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快办理有关证件,有效化解遗留矛盾。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