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0-1670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1 16:28:53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城发集团:
现将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72号代表建议《关于强力推进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建议》(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建议者。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构职能划转。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4月份召开了机构改革大会并成立了农田建设管理科。机构改革,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等。切实改变过去农田建设“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更加集中力量开展农田建设,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二、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相关管理职责。2018年及以前在建项目管理问题,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文件精神,“对遗留问题,原则上由原单位处置,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目前,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节点要求,高效推进全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启动2020年度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原则,助力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立足田、地、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综合治理,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着力使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洪能排、土壤肥、无污染。农业农村部门将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数据为基础,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项目立项原则及政策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接,支持和助力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