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1-3421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5 15:54:26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黄国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培育和扶持农业创业创新人才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创业创新人才的关心与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市人社局相关回复,建议回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人才振兴是保障。加强培育和扶持农业创业创新人才,有利于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和人气向农村聚集;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有利于筑牢新农村和小城镇产业支撑,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为此,我局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才素质。一是举办高素质农业经理人培训班。采取“学员点餐、教师下厨”的方式,为学员定制课程。在农民培训中引入素质拓展,让学员打破固有思维,重新认识自我。先后开设两期农业经理人培训班,共培训215人。二是开展职业女农民技能培训。率先在全省开展职业女农民培养工作,举办职业女农民电子商务班,培养了300多名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生产经营型女农民。针对学员需要,开设女农民刺绣专项班,邀请刺绣传承人授课,为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注入新生命。三是开展特色产业专项培训。在通山县、崇阳县和通城县三地,开设中药材特色种植培训班,讲解黄精、白芨等中药材种植技术及销售技巧,并将课程在抖音号“咸宁新型职业农民协会”上进行直播,播放量最高达到2万余人。开设蜜蜂特色养殖培训班,邀请华中农业大学张新军教授和石家庄大正蜂疗医院陈泽华副院长等专家授课,提高蜂农养蜂技术和市场开拓能力,提升蜂蜜产品附加值。
二、搭建创新平台,激励人才成长。一是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在华中农业大学举办“乡村振兴”专题班,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全市100名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和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邀请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祁春节为学员讲授现代农业发展与三产融合专题讲座,邀请专业人员讲授新媒体应用课程,学员收获满满。二是积极开展全市双创大赛工作。目前已成功举办三届“绿色田野杯”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共发放奖金60万元,资助30个创新项目,深入挖掘了一大批农业领头人;连续多年向省厅推介20人参加省双创大赛,其中谢良蕴和桂婳获得二等奖,奖金10万元;金辉被评为湖北省“十佳农民抗疫先锋”。
三、实施人才项目,推进人才高质发展。一是积极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截止2020年,全市共培养1572名大学生,实现了一村至少有一名农民大学生的目标。2021年,我市共计划招录330人,中高职贯通计划招录50人,截止6月26日,全市共报名620人,最终通过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共有480人。7月3日,我市高职生招录考试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目前招录工作正有序推进。二是实施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咸安区深入实施“招硕引博”人才工程,引进30名左右高素质、高学历专业紧缺人才,储备一批专业化干部,优化党政人才队伍学历和专业结构,破解其专业人才短缺问题。通城县依托科技创新团队的人才优势,培育本土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其中百丈潭茶业公司总经理汪国富被评为湖北省农业领军人才。
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实际为创业创新人才提供以下政策措施:
一、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市政府建立3000万元的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以上,由市财政、人社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咸宁高新区参照筹措相应的专项资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创业补助资金、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和进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者场租水电补贴、创业服务补助、各项创业活动、各类创业先进奖励以及以奖代补资金等支出。
二、提供资金支持。对在咸自主创业的,可根据个人创业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标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贷不超过3年、企贷不超过2年。对发展前景良好、带动就业强的可再次申请,最多不超过了次贴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群体,首次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每人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三、提供创业平台支持。对进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才,按照每平方米10元,每月不超过600元的场地租金和每月不超过100元水电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对返乡创业实体在我市返乡创业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四、提供风险援助服务。为减轻创业风险给创业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在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一年以上失败且未再就业,并已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两年。
我市创业创新人才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有提升的空间,我局将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和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等项目,深入挖掘创新人才,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