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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637/2023-2942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闵宏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家禽养殖保险实施 助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家禽养殖保险对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家禽养殖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中国银保监会咸宁监管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办工作意见,组织专班对此开展了专题讨论和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家禽存栏2188.73万羽,规模以上家禽养殖场347家,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占比达30%。随着家禽养殖业的不断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目前我省对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出台了保险政策,但家禽养殖未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商业保险方面,人保财险咸宁分公司和太平财险开办的“助农兴农双保险”中,含有对农户的家禽承保责任,但投保率不高。当前家禽养殖确实存在疫情、自然灾害、市场行情等多方面风险。因此,以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为导向,建立政府、养殖企业(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因重大疫情引发的家禽养殖风险分担机制十分必要,有利于提升家禽业抵御风险、自救发展的能力,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农产品供给稳定、农民持续增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助农兴农双保险”仅针对脱贫户、边缘户和低收入户,受益群众面窄,存在覆盖面不广、投保率不高的问题。

二是养殖场(户)投保意愿不强。考虑到饲养家禽成本因素,不愿在保险上投入成本,而家禽险未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没有财政资金补贴,因此养殖户投保意愿不强。、

三是保险机构主动宣传不够。商业保险属市场经营行为,由于家禽养殖密度大、疫病风险高等因素,保险公司承保风险较大,因此保险机构对于家禽险关注度不高,群众知晓度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持续跟踪政策动态。向省农业农村厅作好汇报,呼吁省级层面尽快出台财政保险专项等政策性保障措施。针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相关保险方案,市农业农村局一方面做好家禽业生产布局、组织化生产和统计摸底工作,一旦国家或省级出台相关政策性保险方案,将积极响应,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实施,落实保险服务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家禽养殖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做好常态化技术指导与培训、防灾减灾抗灾、家禽疫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疫工作,以最大限度降低养殖风险,促进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试点先行。综合考虑县市区政府、市银监局等会办意见,开展分类引导与探索。一方面保险公司联合我市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启动家禽养殖业保险业务,先在养殖量大、政府支持力度大的部分县市试点,成功后再在我市全面推广铺开;另一方面协调保险公司优化商业保险策略,鼓励少数养殖企业自筹资金参保,先行先试。最终通过推动家禽养殖保险实施,来助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三是推进咸宁银保监局积极争取中央及地方政府将家禽险纳入政策性险种。对家禽实行保费补贴,开展家禽养殖政策性保险工作,同时督促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加大家禽保险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家禽险进一步发展。

四是积极推动第三方企业与养殖户商业合作共赢。在相关政策出台前积极推动中粮集团等以商业合作为基础,与家禽尤其是蛋鸡养殖企业以公平、自愿为原则,协同签订养殖保险试行协议,达成双赢态势。

感谢您对家禽养殖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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