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3-294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吴大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此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回复,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将《土地承包法》纳入《咸宁市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扩大《土地承包法》宣传广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咸安区组织媒体到一线采访,报道宣传农民身边的“土地规模革命”“效益革命”,推出报道《向规模要效益-咸安土地“大流转”观察》,以身边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为农民带来经济利益的成功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全市1073个村(社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为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助力。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我市共5个县市区成功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050万元,面积15.5万亩。2023年推荐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嘉鱼县等5个县市区申报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县,面积27万亩。对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项目申报中。
三是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发展专业服务公司,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乡镇重点培育1—2个“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托管等多种服务。
四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22年推荐嘉鱼县鑫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5家省级示范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新增6家省级示范社,25家市级示范社。目前,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业农民合作社7030家,全市共成功争创24家国家级示范社、65家省级示范社,344家市级示范社。2022年新增1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目前,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业家庭农场1172家,全市共成功争创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63家,其中省级66家。
五是推进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后续完善工作。持续推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遗留问题整改,督促各地及时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依照法定程序变更登记土地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承包合同信息,加强合同管理,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根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目前,全市确权农户承包经营土地249.16万亩、承包农户414901户。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全市土地承包纠纷赴省上访量均不超过2件,万户农户上访率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六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2年,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5.6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3.9%。到2025年,全市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8.13万亩,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65%以上。2023年省厅下达我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33万亩(新建2.8万亩、改造提升11.53万亩)。目前,各县市区已启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6月底已完成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7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七是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推行土地流转规范合同文本使用。依托湖北数字农经平台,在全市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备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对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研发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系统之间端口数据链接方式,打通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渠道,在线获取土地经营权网签合同数据,实现“全流程网办”、为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便捷化奠定基础。2023年推荐咸安区、赤壁市申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县。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