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3-2943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熊伟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业服务托管及解决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此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回复,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我市共5个县市区成功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050万元,面积15.5万亩。2023年推荐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嘉鱼县等5个县市区申报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县,面积27万亩。对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项目申报中。
二是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发展专业服务公司,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乡镇重点培育1—2个“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托管等多种服务。
三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2年,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5.6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3.9%。到2025年,全市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8.13万亩,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65%以上。2023年省厅下达我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33万亩(新建2.8万亩、改造提升11.53万亩)。目前,各县市区已启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6月底已完成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7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四是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推行土地流转规范合同文本使用。依托湖北数字农经平台,在全市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备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推荐咸安区、赤壁市申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县。
五是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及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市政府2020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20]4号),对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通过对项目区内的废弃坑塘、沟渠及适合开发为耕地的零散土地进行整理,以及对部分田埂、沟渠进行适当修复或裁弯取直,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对综合整治后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在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租赁、流转、入股方式引入社会种粮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要求“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旱地改水田、节水灌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在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占补平衡项目时,对于一些技术含量不高,施工工艺简单的零星工程,通常做法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交给项目区内群众承担。一是让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可以起监督作用,保障质量;二是便于协调和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可以让群众利用农闲时间,投工投劳,增加一定的收入。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