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3-2943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周志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三农”疫后重振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乡村产业发展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疫后重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三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中之重,对于周志专等嘉鱼代表团提出的建议表示支持。
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桥梁,是改进部门工作、促进社会发展的纽带。收到周志专等10位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安排做好办理回复工作。一是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市委农办秘书科牵头承办,相关业务科室参与配合。二是围绕“三农”疫后重振内容赴相关县市区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三是通过电话、微信、上门面对面等方式与18个会办单位进行对接沟通,及时提醒各地各单位报送会办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情况以后,就周志专等代表提出的四点建议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1.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市级预算投入。为支持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预算专项资金支持市级八大农业产业链建设,2023年度预算了市级产业链奖补资金2000万元。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投入不低于上年”政策,预算了2023年度市级衔接资金9470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2022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专项下达项目3个,总投资2459万元,下达资金1967万元;省预算内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项目6个,总投资116万元,下达资金116万元。2023年下达省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3个,共计总投资955万元,下达资金共450万元。三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税收政策着眼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2.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一是开展整村授信。推动银行机构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村建档评级授信试点,其中咸宁农商行已在全市828个村开展“整村授信”,派驻“金融村官”292名,为29.78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贷款余额15.6亿元。全市整村授信率已达100%。二是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督导各承贷银行严格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按照“5万以下、3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的要求,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及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户,及时予以支持,保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全面推进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产品创新,推广“动产+收益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精特新”科技信用贷款等融资模式,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
二、关于强化要素供给保障。
1.保障用地指标供给。持续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增减挂钩等腾退农村建设用地,本年度已立项1608亩,拟新增耕地597亩。腾退指标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直销配送及仓储保鲜冷链、农村观光旅游等业用地需求,今年以来,支持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二三产业用地项目共9个,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共121亩,其中耕地指标56亩。
2.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我市赤壁市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省级试点县,目前已拟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方案,同时根据省厅要求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工作开展方案。现已经对1.93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进行比对、上图、分乡镇切割。二是拟出台《咸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办法》,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办法第十条明确提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被市级统筹形成的收可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可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助力。
3.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推动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完善工作,在全市推行土地流转规范合同文本使用,指导督促各地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工作。依托湖北省数字农经平台土地流转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在总结完善咸安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对存量土地流转合同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对新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实行网签备案,实现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规范管理。
4.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截止2022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588万公里,路网密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乡镇通二级路、村村通沥青水泥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村村通客车保持率100%。赤壁市成功创建湖北省首个全域公交县、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嘉鱼县、崇阳县、通山县成功入选全省2022年度全域公交县创建名单,极大促进了我市城乡交通一体化的发展。农村物流正在构建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县级分拣中心6个,镇级农村综合物流服务站66个,村级综合物流服务站658个,物流企业247家。着力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为广大的农村地区提供通达便捷的货运服务。
三、关于创新民营企业参与机制。
1.不断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通过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收。力争2023年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到50%;力争2025年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0个,服务小农户数量达到15万户。
2.不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4月12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65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对全市49家新申报的市级龙头企业进行审核,预计7月份完成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监测工作。二是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羊楼洞茶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九宫山茶业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级龙头企业监测。三是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推荐全市48家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05笔总计17.34亿元贷款申报省级财政支持的贷款贴息项目,对48家企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产生的利息给予贴息额1254万元。截至5月底,全市涉农贷款1068.82亿元,同比新增27.53亿元,增幅21.46%。
3.不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内部挖潜培植一批。去年以来,累计引导6753个有意愿增强种植效益的农户注册个体工商户、组建合作社,发放支农再贷款1.2亿元、支小再贷款6030万元。深入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累计退税减税降费9.02亿元,引导3600名大学生、能人回乡创业。二是延链补链招引一批。围绕嘉鱼蔬菜、水产两大特色产业,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紧紧抓住农产品加工这个“牛鼻子”,先后培育联创食品、嘉珍农业、康凯农业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食用菌加工新代米、醉鱼加工外婆湖、净菜加工金源鸿、鱼产品加工浔味堂等项目落户,建设中农储国际农贸城做活物流、做大市场。目前,全县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800余家,新型农业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三是强化辐射带动一批。加快推进以农业为基础的三产融合,发展景观农业、体验农业、特色民宿、农产品游购等新业态,带动培育蔬菜瓜果采摘基地、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农村市场主体450户,嘉鱼县成功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四是赋能强基集聚一批。嘉鱼县引进阿里巴巴嘉鱼数字经济产业园,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经费500万元、运营基金200万元,充分发挥孵化功能和集聚效应,吸引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农村物流等市场主体330户入驻。组建县城投、城发投、交建投、文旅乡村振兴投等国有平台,每个国有平台与2个乡镇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山水林田湖草矿砂等资源,按照市场化模式,组建专业化公司,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
四、关于营造乡村振兴发展环境。
1.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落实营商环境书记市长双组长制、评价指标“指标长”制、重点工作月调度等制度。统筹制定出台了《咸宁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配套制定了25个重点任务子方案;制定出台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清单。积极组织开展省级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13个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通过省级验收。助推惠民惠企业政策“免申即享”落地生效,牵头开展“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创新开展“一把手听民声”活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咸宁由去年全省排名第13上升到第8,进位显著。
2.优化升级乡镇“综窗改革”。按照业务关联、办件量等因素,指导赤壁、嘉鱼等地开展“综合窗口”改革工作,优化整合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场所窗口,着力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最多跑一次”,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人员队伍,开展行政办事员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3.全力推动“事项下沉”。推动政务服务关口前移、便民服务事项下沉,进一步梳理50个以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便民民生事项下沉到镇村,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能力,新购置一批自助终端设备进基层、进社区、进商超,提高网办水平。加强与银、企等业务网点的合作,打造一批微型“政务驿站”,拓展更多的服务网络,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