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4-257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陈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是我市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重要举措。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农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1.组织开展武汉都市圈“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基地认定工作。组织推荐8家经营主体(湖北金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嘉鱼县富德蔬菜专业合作社、赤壁市华丰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湖北新今农农牧有限公司、咸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咸宁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等)成功认定为武汉都市圈“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基地。
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2024年成功申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1个。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咸安区贺胜桥镇肉鸡、通城县大坪乡中药材产业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其中咸安区贺胜桥镇通过部级答辩,成功获得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目前,我市成功获得国家认定产业强镇2个(赤壁市赵李桥镇、通山县大畈镇),在建3个(嘉鱼县官桥镇、赤壁市柳山湖镇、咸安区贺胜桥镇)。
3.大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完成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2024年,新发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4家,全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15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68家。二是完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检测工作。2024年1月24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公布2024年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我市2家企业(咸宁市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山林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功递补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余59家企业(2021年认定)监测合格,全市省级龙头企业74家。三是新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2024年5月15日,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全市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4家。四是组织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贷款贴息。2024年推荐44家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申报225笔总计18.5亿元贷款的贴息,共申请贴息资金2370.15万元。
4.积极培育休闲农业新业态。加强与社交媒体平台合作,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热门平台,邀请知名博主和网红前来打卡体验,提升乡村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举办线上乡村摄影大赛、乡村故事征文等活动,深入挖掘乡村的文化内涵和特色资源。积极开展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工作。2024年“品赤壁青砖·游最美茶乡特色茶旅”成功入选2024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春季)精品线路”。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工作。向省厅推荐崇阳县和通山县申报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嘉鱼县官桥村、通山县隐水村、赤壁市张司边村提交2024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材料。
二、“二品一标”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二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确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质量监督和证后监管,强化推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二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1、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落实生产技术规程,100%建立规范科学的生产记录。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2、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确保“二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机构的风险意识,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及县市区工作机构100%签订责任书。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强化对现场检查员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3、加大证后监管力度,确保认证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二品一标”证后监管。加大对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和品牌,支持鼓励扩大认证产品生产经营规模,提高效益。要求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县(市、区)绿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并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监督抽查制度,将“二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例行检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查比例和频率。
4、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提高“二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开展市场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二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农产品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二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按要求上报农业部撤销证书,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县级以上“二品一标”工作机构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