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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637/2024-2581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乐英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第一点关于“加大农村村容村貌治理和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力度,加快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情况

(一)持续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一是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积极申报共同缔造试点3个(通山县2个、赤壁市1个),共计资金90万;申报污水协同治理试点9个(通山县6个、崇阳县3个),共计资金540万;申报赤壁市中央预算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总金额2000万。2024年市财政局争取省级和美乡村试点10个、示范片2个,争取资金10500万元;预算市级衔接资金9480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5000万元,新型农民培训资金300万元,“一村多”培训资金82万元。

(二)完善公共“软件”设施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较多的应适当调增。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 (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室和药房,根据需要可设立值班室;经县级卫健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要增设观察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理疗室、老年人日间照料室。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村卫生室设备配置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填平补齐的原则,根据《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统一配备。县级卫健部门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象手册》要求,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外观和统一标识。二是提升农村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条件较差、偏远分散、服务人数较少的乡镇福利院撤并挂靠到条件较好的乡镇福利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县级直管,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将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做到“应集中尽集中”,提升床位利用率。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强化财政保障,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建立养老机构等级与补贴资金挂钩机制,引导、督促养老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消防、食品、疫情防控及相关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机构和对象安全。三是提升农村教育体系水平。自2023年以来,咸安区实施“教联体建设”,全区目前已组建31个教联体,覆盖全区所有农村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质量全面提升。近年来持续实施城乡教师交流机制,2024年城乡交流教师计划提高到8%,远超过省定的5%的标准。咸安区近三年来投入资金6000万元,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厕所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条件,有力提升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四是加强乡村文化体系建设。2019以来,文化设施建设投入达到21亿元,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文化站、文化广场、百姓舞台、文化礼堂、乡村记忆馆、村史馆、半亩塘艺术村、马桥乡村记忆馆等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陆续建成开放。同时创作乡村振兴题材的大型原创现代楚剧《我爱我村》,亮相第五届地方戏曲艺术节。该剧取材于咸安当地真实典型事例,讲述了当地在村委会主任的带领下,积极推动乡村振兴、让村庄焕发新面貌、让群众过上好生活的故事。该剧一方面体现了楚剧的唱腔和表演特色,富有浓郁的地方气息;另一方面融入了咸安当地农村特色,展现出独特的地域风情。楚剧《我爱我村》被列为2023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入选剧目,并获得第五届地方戏曲艺术节“优秀舞台美术”荣誉。五是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法规。依据202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次修订后相关条款,市人大2022年启动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修订工作,并于2023年3月 29 日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和设施场所的责任主体、选址及建设要求,系统确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基本原则、责任体系和管理规范,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完善公共“硬件”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农村道路建设。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以创建“四好农村路”为契机,大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截止2022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588万公里,路网密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乡镇通二级路、村村通沥青水泥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村村通客车保持率100%。二是保障农村饮水资源。积极实施并全面完成了三年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项目,通城县龙潭水厂、赤壁市赵李桥水厂、长江源水厂、咸安区桂花、汀泗水厂改扩建等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三年累计提升101.2万人供水条件。成功争取黄荆口水库、木三李水库等农村安全重点水源工程纳入特别国债,目前两个水库均已开工。积极探索创新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加强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工作,三年来共争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84万元,累计覆盖服务供水人口189万人次。坚持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创建活动,18座农村千吨万人水厂顺利通过省、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2020年以来赤壁市柳山湖水厂、通山县雨山水厂、咸安区桂花水厂、通城县大坪水厂、龙潭水厂等5座农村水厂陆续被省水利厅评为“全省农村供水规范化示范水厂”,有效带动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三是全面提升农村防汛抗旱能力。特别是2023年成功争取增发国债水利项目40个, 总投资39.63亿元,国债资金20.30亿元。其中,崇阳木三李水库、通山黄荆口水库等人民群众期盼多年。目前,这些项目正陆续开工,将极大提升我市农村防汛抗旱能力。水利局组织多次摸底排查,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病险塘堰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牵头制定《塘堰安全评估技术指南》《塘堰整治技术指南》,统一建设要求,明确整治任务。2023年已投入近3000万元,完成了142 口病险“头顶塘堰”加固。全市553座水库已全部完成一轮除险加固,2022年完成所有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任务,建设咸宁水利一张图和咸宁水利综合信息门户网,所有水库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四是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农村改厕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头号重点任务。2024年7月,全市农村总户数500339户,改厕基数346610户。其中,无害化厕所总数223990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44.8%;卫生厕所总数317971户,卫生厕所普及率69.2%。2024年全市计划建改农村户厕2519户,其中:咸安区242户、嘉鱼县104户、赤壁市1000户、通城县576户、崇阳县252户、通山县345户。截至目前,动工3546户,完成2800户,完成全年计划比111.1%。其中:咸安区动工293户,完成218户,完成全年计划90%;嘉鱼县动工310户,完成261户,完成全年计划250.9%;赤壁市动工857户,完成806户,完成全年计划80.6%;通城县动工1576户,完成1245户,完成全年计划216.1%;崇阳县动工232户,完成120户,完成全年计划47.6%;通山县动工278户,完成150户,完成全年计划43.4%。2024年省级下达我市建设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试点项目9个,其中:通山县6个、崇阳县3个,9个试点项目预计拨付配套资金540万,所有试点项目预计11月完工并完成验收。同时加大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质效。2024年1-4月全市52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360万顿,COD消减量491吨,全市乡镇污水管网普及率98%(考核指标:大于90%)、污水吸收率96%(考核指标:大于80%)、污水处理率94%(考核指标:大于75%)、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74%(考核指标:60%-80%)、进水水质综合达标率超过90%(考核指标:大于80%)、出水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6%(考核指标:大于90%)、污水规范化处理率100%(考核指标:大于80%)。

二、建议第二点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拆违治乱相结合、开展拆除违建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一)做好村庄规划成果优化提升。自规局将按照《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

(二)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市自规局依托快速反应体系、12345市长热线,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村土地监管力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打击各类违法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行为,坚决避免耕地“非农化”,遏制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土地资源支撑。

(三)做好卫片执法工作。我局为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农村宅基地卫片执法相关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宅基地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向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签订《行政单位授权委托书》,紧密贴合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建立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机制。同时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要求,及时安排执法人员下沉至乡镇,前往现场对图斑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逐一核实分析比对。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

关于“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方面的建议很好,感谢乐英豪代表对我们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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