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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637/2026-2648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8-05

予以公开A

吴都、李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散养土猪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聚焦我市农村散养土猪产业发展面临的疫病风险、成本效益、政策覆盖、用地审批及销售渠道等核心问题,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对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低收入及老龄群体增收、丰富城乡优质食品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经专题讨论和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强化疫病防控与监管方面。一是持续做好猪病免疫和监测。上半年共计免疫生猪174.8万头,确保了“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开展猪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1800份,合格率达到95.7%。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猪瘟、口蹄疫、猪伪狂犬病、蓝耳、猪流行性腹泻等猪病病原监测共3090份,及时发现和消除疫病风险隐患。做好种猪场疫病净化,帮助咸宁正大青山种猪场建成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咸宁神童牧业有限公司和湖北今楚联合育种建成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为养殖户提供健康优质的猪苗。二是强化检疫监管。依托“湖北智慧畜牧兽医+”平台排查180天未更新养殖档案98家、90天未出证养殖场122家,按“1+N”模式配备官方兽医34人、协检员51人覆盖全市977家规模养殖场,累计抽查票证982张、预警不规范情况98个,未发现违规出证行为。检疫证落地核销方面,动物A证落地核销率83.20%、B证98.90%。严格开展屠宰检疫,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165657张、电子化率100%。调运监管方面,备案运输车辆398辆,排查入鄂未过指定通道票证121张,签订承诺书110余份。三是深化行刑衔接与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部门查办肉制品相关案件43起,办结26起,共处罚金23.66万元,罚没猪肉1323公斤、米糠440公斤,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9条。市公安机关侦办涉肉制品领域刑事案件4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查扣假劣肉制品27吨余,涉案金额498万元。市场监管部门立案359起,作出行政处罚241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刑线索15条。四是强化全链条监管。三部门联合印发《咸宁市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工作方案》,聚焦“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链条,建立“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线索互移、风险共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36次,检查市场主体5141家次,抽检肉制品4153批次。五是严把运输关卡。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在省际及高速出入口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无检疫证明、未备案车辆非法调运生猪行为,切断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途径。

二、关于探索建立低成本饲料联采联供机制方面。我局充分采纳委员建议,依托已建成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及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支持饲料原料集采配送。市交通运输局明确支持饲料原料集采后通过农村物流网点配送至村,支持散养土猪肉通过冷链及电商物流外销,降低联采联供物流成本。同时,将散养户集中村落的通组路、产业路纳入建设及提质改造计划,保障饲料运输车、小型收运车辆通达,为农户运送生产资料提供通行便利。

三、关于优化完善普惠性产业支持政策方面。一是落实“先打后补”政策。2025年我市308个畜禽规模场纳入“先打后补”,其中猪场287个、蛋禽场13个、肉禽场8个,兑付“先打后补”资金共计530万元。2026年我市进一步落实“先打后补”政策,鼓励规模养殖场应报尽报,申报“先打后补”的规模猪场358个,同比增长24.7%。二是积极落实生猪保险政策。2025年度全市能繁母猪承保75614头,落实中央及省级补贴510.39万元;育肥猪承保1731537头,落实中央及省级补贴5194.61万元。三是设立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市、县两级探索通过“拨改投”方式,2025-2027年每年统筹5000万元设立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包括生猪在内的“3+7”农业产业集群,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和保险补贴。下一步,我局将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扩大散养户保费补贴范围,推动政策从“特惠”向“普惠”延伸。

四、关于简化规范养殖设施用地备案程序方面。市资建局高度重视散养户养殖设施用地保障工作。一是现行用地政策已有保障。对直接服务于畜禽养殖的畜禽舍,以及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饲料药品仓库、看护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简化管理程序,实行容缺办理机制,推行“备案+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本年度已办理畜禽养殖类设施农业用地3宗,总面积44.69亩。二是积极推动政策优化。针对小型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市资建局已向省级建议实行“自愿备案+分类监管”模式,不实施强制备案,采用乡镇政府统筹出图、简易备案、告知备案、村级汇总备案等方式,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引导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备案,提升监管覆盖面。三是持续做好选址服务。积极指导小规模家庭散养所需简易设施用地选址建设,在符合村庄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优先选择现有闲置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位置作为养殖场所,在不违背现行政策且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备案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市生态环境局同步明确对养殖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养殖生猪500头以下的散养户,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500头以上5000头以下仅需进行环评登记备案。在执法监管上,以督促整改为主,对粪污实现完全就地消纳的散养户以指导服务为主。2026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行动中,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在养场(977家)全覆盖排查,排查规模以下在养场1498家(全市规模以下在养养殖户1693户,排查率88.48%),发现存在问题156个、完成整改77个,立案21家,无责令拆除养殖设施案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明确简易设施备案流程和建设标准,做到“快速办理、应批尽批”,稳定农户生产预期。

五、关于搭建数字化赋能与产销对接平台方面。市商务局指出,我市已形成多层次农品数字化销售矩阵,可有效规避重复建设。“香城农惠通”平台已入驻经营主体2046家,2025年交易额突破2亿元,具备供需发布、产销对接等数字化功能。“淘醉咸宁”平台可对接政企团购,“左邻右GO”社区团购平台覆盖城区各居民小区,可为散养土猪直达终端消费者提供有力支撑。市供销社今年以来举办“供销集市”15场,销售额0.358亿元;5月在广州举办“咸宁优品走进粤港澳大湾区”产销对接会,通城县“两头鸟”猪肉签订生猪订单2000头。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引导养殖户对标线上平台准入标准,完善检疫、包装等资质,切实提升线上销售能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村散养土猪产业涉及面广、关联环节多,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局将切实履行主办单位职责,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依托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常态化开展散养土猪疫病防控、科学饲养、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每年培训散养户不少于500人次。编印通俗易懂的养殖技术手册和风险防范指南,发放到户,帮助农户掌握实用技术、降低养殖风险。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散养土猪整体养殖水平。

二是推动普惠性政策落地见效。配合市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推动生猪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向散养户延伸,探索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切实降低农户参保成本。用好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散养户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合作社、养殖大户,在贷款贴息、小额生产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推动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扶持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基层、惠及农户。

三是持续拓展产销对接渠道。依托“香城农惠通”等现有数字化平台,推动散养土猪养殖信息集中发布、供需精准匹配,逐步建立面向全市的散养土猪产销信息服务机制。支持市供销社继续办好“供销集市”、域外产销对接会等线下展销活动,推动散养土猪产品进入机关食堂、学校餐厅、大型商超和社区团购渠道。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培育散养土猪特色品牌,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和品牌赛事,不断提升咸宁散养土猪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是加强产业运行监测与效果评估。定期调度各县(市、区)散养户数量、出栏量、养殖收益等基础数据,动态掌握产业发展态势。适时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养殖户和经营主体意见诉求,及时调整优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扶持政策真正惠及广大散养农户,推动农村散养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对农村散养土猪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5日


主管领导:徐晓阳  联系电话:0715-8212688

经办人姓名:曾东柱 联系电话:0715-8210663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