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1-1018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15 11:32:16
咸宁市非洲猪瘟防控暨春防工作督办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当前,正值生猪添槽补栏旺季,也是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生猪调运管理,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顺利推进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的3个综合检查组,于3月8日-12日对全市6个县(市、区)非洲猪瘟防控和春防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非洲猪瘟防控情况
1、各地高度重视。3月5日咸宁市召开全市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暨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一是迅速起草并下发了非洲猪瘟防控及春防工作相关通知,明确非洲猪瘟防控和春防工作要求;二是迅速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非洲猪瘟防控及春防工作,如:赤壁市于3月9日、咸安区于3月10日、崇阳县于3月11日、通山县和通城县于3月12日均已召开专题会议,嘉鱼县拟于3月15日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非洲猪瘟防控暨春防工作。
2、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县、乡责任;通过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制,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乡镇干部和村级防疫的责任;明确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3、监测排查到位。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日常值班、领导带班及排查日报告制度,利用防疫员开展春防工作之机,进行严格排查;严格按要求开展抽样检测,重点加大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收集中心、生猪调运等重点环节排查和检测工作。
4、移动监管有力。各县(市、区)主动与交通、高管部门沟通对接,联防联控,严查调入生猪和运输车辆,发现“三无”生猪(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备案)严格按规定处置。如:2020年通城县立案查处非法调运违法案件9起,已结案9起,处置生猪199头;处罚金额共计114578元;崇阳县共立案7起,共罚款113732元。
5、生物安全措施提升。通过前期非洲猪瘟防控,各县(市、区)规模养殖场防疫意识不断提升,消毒、饲料、车辆、人员进出管理不断完善,尤其是温氏、正大、正邦、神童等大集团、龙头企业建立了专用的洗消中心,生物安全措施大大提升。
6、物资储备充足。各县(市、区)积极储备各项防疫物资,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能够及时调用防疫物资,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置。如:咸安区储备针头10000枚、金属注射器390把、连续注射器180把、一次性注射器1500支、酒精1670瓶、防护服2000件、防护镜100个、消毒液360件;嘉鱼县储备消毒药210箱、石灰2吨、针头、酒精、防护服若干;赤壁市储备消毒药3吨,针头、酒精、防护服准备充分;通城县储备消毒药41箱、烧碱35包,针头、酒精、防护服准备充分;崇阳县采购消毒药310箱、防护服1980套、防护手套7000套、口罩12350个、胶鞋200套,检测试剂盒47套,兽用注射器140套等;通山县储备消毒药202箱、烧碱1000KG、防护服1000套、防护手套5000套、口罩16000个、一次性采血器6000个等。
(二)春防工作情况
因处于春防工作启动阶段,省级强制免疫疫苗尚未配备到位,各县(市、区)春防工作进度不一,目前:赤壁市已于3月9日召开非洲猪瘟及春防工作会议,签订工作责任状,启动春防工作;咸安区于3月10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非洲猪瘟防控、春季防疫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崇阳县已于3月11日召开全县非洲猪瘟及春防工作会议;通山县已于3月12日开全县非洲猪瘟及春防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并将前期库存疫苗发放到乡镇;通城县于3月12号召开全县非洲猪瘟及春防工作会议;嘉鱼县将在3月15日组织召开非洲猪瘟及春防工作会议,采取防疫员包干分片注射方式推进免疫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根据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省政府有关领导指示精神,迅速行动,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和春防工作。
1、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和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防控责任压实。一是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方式,逐步传导工作压力,健全县、乡、村三级领导包保制,建立责任清单,任务到岗到人。二是压实防疫主体责任。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和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指导养殖户在添槽补栏过程中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引猪行为,不引进无检疫证明、不明来源的种猪、仔猪、母猪,鼓励养殖场(户)自繁自养,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2、强化监测排查。通过包保责任落实,加大对生猪中小养殖场(户)、屠宰场(点)、仔猪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等重点环节的疫情排查力度,落实日报告制度。
3、严格清洗消毒。按照省级文件要求集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做好组织实施,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生猪及产品运输车辆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
4、强化调运监管。严把出栏检疫、运输轨迹、落地报告“三关”,强化生猪移动闭环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与高速路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调入调出生猪和运输车辆的检查,发现“三无”生猪(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未备案)的,严格按规定处置。各县市区务必于3月12日前全面恢复高速路口非洲猪瘟防控值守点,并安排专人值守,市农业农村局将就此开展专项检查。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对调运生猪的监督检查,严格查物验证和清洗消毒。
5、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坚持防控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鼓励养殖场(户)使用快检试剂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接到疑似疫情报告和其他举报线索的,务必按要求及时采样诊断并采取处置措施,严禁不经实验室诊断就排除非洲猪瘟或授意养殖场(户)任意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6、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违规调运、逃避检疫、隔山开证、偷卖病死猪及检测报告造假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会同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强化行刑衔接,坚决严肃整治违法行为,绝不手软。
7、做好信访处置和舆论引导。要坚持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维护生猪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完善涉疫信访的处置工作流程,对群众的疫情投诉和信访,做到有人接访、有部门负责处理,安排专人迅速核查处置,及时办理和回复群众投诉和上级部门批转办理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與论管控,强化正面引导,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煽动公众情绪等违法行为,为非洲猪瘟防控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迅速推进落实春防工作。一是各县(市、区)要迅速召开会议,推进春防工作启动,成立督导专班,督促春防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5月上旬,全市春防普免工作全部完成。二是强化血清抗体监测。各县(市、区)统筹做好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普免后的监测排查,做好监测数据的综合利用,对于群体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场(点)及时做好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要求。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