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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637/2020-2472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30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业务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科办公,具体负责局系统法治政府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完善规章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今年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纪、党规纳入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并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到局机关进行授课辅导。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工作报告中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

2、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及时续聘了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陈新贵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系统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

3、完善重大案件审核制度。明确市执法支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市农业农村局批准立案,重大案件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列席重大案件案审委员会,并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规避程序违法、证据不足和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4、梳理规范行政职权。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的相关要求,动态调整了《咸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305项,其中:公共服务(20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40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类事项(4项),做到了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编制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操作规范、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发布实施。

5、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按照市委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凡是规范性文件和农业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求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以局名义或代市委、市政府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2020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践行“三项制度”的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维护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农业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处罚对象合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做到秉公执法、铁面无私、执法为民,树立了良好的农业执法形象。

2、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农业农村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构建了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信息平台,协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有效避免了对农业领域市场主体过多干扰,提高了监管效能,确保了公平公正执法。

3、探索农业执法信息化。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建立远程电子监控平台,将传统农业执法向现代化的实时监管转变。截至目前,已建成全市统一的生猪屠宰远程电子监控系统、长江禁捕西凉湖视频监控系统,这标志着我市将实现从空中对全市屠宰企业、西凉湖全水域的实时监控。有效地增加了屠宰监管、长江禁捕的防控力度,消除监管盲区、提升执法效率、强化监管震慑力,促使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4、农业执法力度加大。今年以来,我局在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有关工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逐步恢复好转提供法治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非法捕捞、私屠滥宰等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履行农业执法职责。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部门合力,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市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10人次,整顿市场259个次,检查企业2849个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2起。

(四)开展法治宣传,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印发了《咸宁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今年是“七五”普法验收之年,我局每年围绕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桂乡农匠下基层”、“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法律六进”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真正让农业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着力排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

(五)优化政务服务,全力打造便民营商环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以优化窗口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效能为抓手,将窗口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局系统综合目标考核范围。根据权责清单核定我局7项行政审批、20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了综合窗口审批服务。对审核确定的行政审批,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和标准等内容,真正做到了分类清晰、编制科学、定位准确。为了直观地表现每一项行政审批运行全过程的每一环节,体现出制定合法、监督渠道公开、办结时效,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公开办事、方便监督的原则,根据每项行政审批运行的环节和程序,绘制了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注明了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当事人的权利、举报电话等,简单直观的表现了办理程序,做到了一项审批一张流程图,行政审批与流程图一一对应。在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情况通报中,七月份我局排位第二,八月份排四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0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农业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农资生产、经营及农资消费者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二是农业执法装备落后、执法力量和资金还不足;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向基层延伸还不够;四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一是个别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上升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二是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农业系统市场主体点多、线长、面广,现有的执法力量一时还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导致一些不法商贩心存侥幸。

三、下一步加强措施

(一)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加强重要领域、重要事项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根据农业农村工作发展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及时清理、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继续推进农业“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效能为抓手,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局系统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尽职尽责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受理业务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积极配合窗口一站式办公、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方式,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每一位办事群众都满意而归。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涉农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种子新品种植物知识产权和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现象;健全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政治素质培养、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日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报告签字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