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1-408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0
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市依法治市办: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乡村振兴新征程的一年。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工作思路,重点加强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加强农业执法力度,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干部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年初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已召开党组中心组各类学习20余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论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依法行政。
2.多途径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我局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作为必学内容,以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大会、工作例会、专题讲座等方式,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活动,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容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点单式”普法邀请专家讲解《民法典》,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全面提升干部法治思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法治年度工作要点、扩权赋能强县改革,专题听取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汇报,并就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作出专门批示,邀请专家专题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公布了《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确保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合法性竞争性审查制度。今年清理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4件,其中2件失效,8件继续有效。全年对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48件次、公平竞争审查1件、行政复议1件。
3.结合实际做好立法建议工作。今年我局结合西凉湖发展实际,积极申报《西凉湖保护条例》立法建议,已纳入市人大明年的立法工作。
(三)完善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按照要求凡属于证照类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通过证照库系统共享。我局34个办理项涉及提交的52个证照类实行免提交,申请人可以以承诺制的方式承诺已有或者后期补齐即可办理。
2.积极开展“一事联办”工作。积极指导嘉鱼县“我要开水产养殖企业”“一事联办”试点工作,起草嘉鱼县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标准规范草案,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再造方案,加快试点,形成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1.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按照要求我局出台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重点围绕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采取查阅执法案卷、与本单位执法工作有关信访舆论监督件等方式,对2018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梳理了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我局自查发现其它方面的问题有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全面践行“三项制度”的落实。我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方案》,强化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了任务分工,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统筹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三项制度”落实进行监督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把握处罚基准,确保规范执法、严格公平公正执法。
3.获评全国农业执法示范窗口。今年我局利用农业农村部创建农业综合执法窗口申报工作的契机,积极按照创建要求,以西凉湖可视化执法创新为亮点进行申报,经过部、省专家测评,我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执法示范窗口”。
4.推进日常监管科学化。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兽药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市县两级共检查打击195次、查处问题20起。开展生猪屠宰执法“零点”行动,抓好肉食品保供,市县两级共检查经营户和屠宰企业1400家次、查处违规案件5起。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已有743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名录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100%,高出省定目标2个百分点,按照“清、查、评、测”四字工作法,打好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攻坚战,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普查获国家先进集体并全国通报表扬。
(五)强化普法治理,营造依法行政环境
1.抓住关键农时普法。在春耕、秋播、夏收秋收期间,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向农户解答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使用等农技知识。。
2.借助桂乡农匠普法。依托“桂乡农匠365”行动,全市农业系统科技干部沉下身子、面对面为农民普法,近年来我局走进150余个村,对接2000余个新型经营主体。
3.利用重要活动普法。借助每月主题党日、广播热线宣传、安全生产日、“12.4”宪法宣传日、丰收节开展法律援助进村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在崇阳县石城镇塔坳村、横沟桥镇鹿过村开展“百姓身边典型案例法治宣传百千万”活动,在崇阳县白霓镇油市村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程培训”。
4.集中授课培训普法。利用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工程,邀请专业老师教课普法,向广大农资经营户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全年共培训23场次,培训从业人员3000人(次)。
二、明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明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盛大召开,为此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明年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加强重要领域、重要事项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根据农业农村工作发展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及时清理、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效能为抓手,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局系统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尽职尽责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受理业务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积极配合窗口一站式办公、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方式,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每一位办事群众都满意而归。
(三)大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2021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全国“八五”普法规划部署的重要任务。我市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
(四)全面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推动落实建立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