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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索引号 : 011337637/2025-0513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按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主体7个,分别是市、县级农业农村局;受委托组织及内设行政执法机构6个,分别是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全市农业系统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2人,持执法监督证25人,目前在职行政执法人员45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430人。

二、全年执法数据分析

2024年度,全市农业系统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340宗,办理行政许可1350件,行政强制23宗,行政检查实施848次。

(一)行政处罚方面。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40宗,罚没金额341.5万元。案件主要集中在动物检疫、生猪屠宰、非法捕捞、农资经营不规范、毁坏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等领域。行政处罚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了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行政强制方面。2024年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3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宗。

(三)行政征收方面。2024年度无行政征收案件。

(四)行政许可方面。2024年度共办理许可案件1350件,主要涉及农资经营、农机注册登记、水域滩涂养殖领域、动物防疫条件、种畜禽生产经营、兽药经营、水产苗种等领域许可审批。所有行政许可均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了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开展行政检查848次,检查对象涵盖了全市范围内的农资、畜牧、渔业、兽医兽药经营、农机、农产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了一批不规范行为及隐患,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行政执法总体特点

(一)健全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效能。将检查督促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健全完善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遵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加强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执法监督。 全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

(三)紧盯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长江十年禁渔、农村宅基地等重点执法领域,严查制售假劣、私屠滥宰、违规调运、动物检疫、非法捕捞、农村违规建房、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市“三农”高质量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缺少法律专业人才。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攻坚期,依法行政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局系统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尤其是到基层,问题更凸显。

2.基层执法装备薄弱。由于地方财政不平衡,部分县市区人员经费预算不足;执法经费欠缺,执法装备配置滞后,缺乏交通运输、执法取证等方面基础设备,执法办案技术支撑薄弱。

3.综合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机构改革后,尤其是县级,水利、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后,存在执法监管界限模糊、权责不明、业务不熟的现象。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在体系化、正规化、专业化上还需要全面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提高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针对执法重点、执法难点,通过“请进来教、走出去学”,邀请学者专家、执法骨干授课、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等形式强化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及办案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2.强化市场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备案检查,针对兽药、饲料、种子、肥料等投入品,结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覆盖开展日常监督巡查。

3.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做好渔政船舶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 

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组织精干执法人员,加大对涉及林业、水利、农业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坚决予以打击,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附件: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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