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6-035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1-20
按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主体7个,分别是市、县级农业农村局;受委托组织及内设行政执法机构6个,分别是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在职行政执法人员390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385人。
二、全年执法数据分析
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统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463宗,办理行政许可1749件,行政强制9宗,行政检查实施1641次。
(一)行政处罚方面。2025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63宗,罚没金额557.12万元。案件主要集中在动物检疫、生猪屠宰、非法捕捞、农资经营不规范、毁坏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等领域。行政处罚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了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行政强制方面。2025年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9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宗。
(三)行政征收方面。2025年度无行政征收案件。
(四)行政许可方面。2025年度共办理许可案件1749件,主要涉及农资经营、农机注册登记、水域滩涂养殖领域、动物防疫条件、种畜禽生产经营、兽药经营、水产苗种等领域许可审批。所有行政许可均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了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开展行政检查1641次,检查对象涵盖了全市范围内的农资、畜牧、渔业、兽医兽药经营、农机、农产品林业、水利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了一批不规范行为及隐患,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行政执法总体特点
(一)健全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效能。将检查督促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健全完善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遵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加强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执法监督。全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
(三)紧盯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长江十年禁渔、农村宅基地等重点执法领域,严查制售假劣、私屠滥宰、违规调运、动物检疫、非法捕捞、农村违规建房、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市“三农”高质量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法律专业人才。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攻坚期,依法行政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局系统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尤其是到基层,问题更凸显。
(二)基层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执法技能有待提高的问题,尤其在执法程序、事实证据、案卷制作方面欠规范。尤其是市级执法下沉,水利、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后,农业综合执法在体系化、正规化、专业化上还需要全面加强。
(三)执法指导监督能力薄弱。指导监督全市农业执法方面还比较薄弱,多数停留在汇总统计面上基本情况、指导各地数据填报、回复各地咨询、案卷评查推荐工作上。深入大案要案、执法比武练兵、交叉外出学习,提升执法队伍素养等方面还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提高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重点谋划举办一期执法业务能力提升班,针对执法重点、执法难点,邀请全省种植业、畜牧、水产、农业投入品、农村宅基地等行业领域专家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强化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及办案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强化行业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备案检查,针对兽药、饲料、种子、肥料等投入品,结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三)建立我市执法专家库。面向全市农业综合面向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选拔,邀请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专家和律师参与,主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讨、执法培训指导、案卷评查等工作,凝聚合力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办案水平提质增效。
附件: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附件: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docx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