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5-20952 文 号 : 咸组干〔2025〕201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名 称: 关于李兴远同志挂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08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经研究同意:
李兴远同志挂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8日
抄送: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