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3-0827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通山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通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批复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作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法人单位: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法人: 陈先唐(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二、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通山县通羊镇寨下村、沙堤村、高坑村、新塘下村、大畈程村,大路乡杨狮坑村、寺下村、界水岭村、龙岭村,大畈镇高坑村、白泥村、大坑村、鸡口山村,南林桥镇青垱村、石垅村、石门村、湄溪村,九宫山镇南成村,洪港镇茅田河村、车田村、三贤村共21个行政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2022年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3.01万亩。
(一)2022年通山县通羊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区位于通羊镇寨下村、沙堤村、高坑村、新塘下村,大路乡杨狮坑村、寺下村,南林桥镇青垱村、石垅村、石门村等地9个村。项目建设规模1.7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面积88.63亩。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地力提升耕地面积4710.86亩,共施撒土壤调理剂5.32吨,有机肥115.22吨,配方缓释肥85吨。
3.灌溉与排水工程:坑塘清淤41口,坑塘护砌44口,护砌长度2250.85m。新建渠道29条,总长度10051.54m;修复渠道21条,总长度7239.23m。修复斗沟37条,总长13053.51m;新建斗沟2条,总长295.58m;修复农沟3条,总长586.78m。新建滚水坝5座,修复滚水坝4座,新建箱涵4座,新建过路涵管283处,分水口157座,下田埠157座。
4.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22条,总长11920.63m;修复田间道21条,总长8810.93m。新建生产路(2.5m宽)共9条,总长3105.42m,新建生产路(2.0m宽)共9条,总长329.90m;修复生产路(2.5m宽)共11条,总长4170.17m。
5.农田监测工程:布置太阳能农田墒情观测站1套,太阳能杀虫灯18套,土壤样本肥力监测30个。
6.科技推广工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干部、群众,培训人次100人次。
7.设备购置和安装:在主要灌渠布置量测水设施6处。
(二)2022年通山县大畈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区位于通山县通羊镇大畈程村,大路乡界水岭村、龙岭村,大畈镇高坑村、白泥村、大坑村、鸡口山村,南林桥镇湄溪村,九宫山镇南成村,洪港镇茅田河村、车田村、三贤村等12个村。项目建设规模1.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51.58亩。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地力提升2870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斗渠19条长7616m;修复斗渠1条总长136m;新建灌排合一渠11条总长5891m;新建农渠6条总长1268m;新建过路涵管131座;新建泵站5座;新建机耕桥2座;坑塘整治10口。
4.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3.5m泥结石)21条总长10093m;新建生产路(2.5m泥结石)2条总长132m。
5.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岸坡防护工程8处总长1393m。
6.农田监测工程:配置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32套;太阳能农田墒情观测站1套。
7.科技推广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干部、群众,培训人次70人次。
8.设备购置和安装:在主要灌渠布置量测水设施12处、泵站机电设备5套。
四、工程设计
同意《2022年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核定2022年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60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283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0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77.00万元。其中:核定2022年通山县通羊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61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2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80万元;核定2022年通山县大畈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22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7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97万元。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基本预备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程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0月-2023年9月。
请严格按照此批复,尽快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尽早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