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3-25975 文 号 : 咸农发〔2023〕10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咸安农文〔2023〕51号)收悉。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鄂农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作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法人单位: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法 人:徐盛斌(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二、项目建设地点
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汀泗桥镇聂家村、双溪桥镇高铺村、贺胜桥镇黄祠村、横沟桥镇袁铺村和长岭村、桂花镇万寿桥村和石城村、高桥镇石溪村、官埠桥镇泉湖村、浮山办事处白鹤村和温泉办事处肖桥村。共9个乡镇(办)11个行政村。
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建设地点位于汀泗桥镇程益桥村、马鞍村、聂家村和彭碑村,双溪桥镇浮桥村、高铺村、汤垴村和杨堡村,贺胜桥镇万秀村,横沟桥镇鹿过村、孙田村、袁铺村和长岭村,桂花镇万寿桥村,马桥镇高赛村、四门楼村、仁窝村,高桥镇石溪村。共7个乡镇18个行政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2万亩,其中新建0.5万亩、改造提升1.7万亩。
(一)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项目建设规模0.5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1575亩;土壤改良工程1760亩;整治塘堰2口;新建和改建泵站工程5座;低压输水管道7160米,新建管灌出水口158座,新建过路涵管75个,下田埠138座,机耕桥3座,量水设施水表9套;沟渠清淤整治总长10301米,砖砌沟渠5720米,浆砌沟渠700米,生态沟渠1095米;新建和修复田间道路总长7071米;新建架空线380米;种植红叶石楠3154株;安装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点3处。
(二)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项目建设规模1.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2176亩;土壤改良2100亩;整治塘堰22口;新建和改建泵站7座;渠道(管道)输水工程25713米,新建分水口499处,过路涵管168个,下田埠305座,拦水堰10处,机耕桥5座,量水设施(水表)12套;整治排水沟19725米,联锁植草砖护坡排水沟1596米,砖砌沟2069米,植生块挡土墙860米;新建和维修田间道路18940米;新建架空线164米;种植红叶石楠9489株;安装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点6处。
四、工程设计
同意田间工程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核定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00万元。
核定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总投资25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6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480万元。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基本预备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程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建设期限:2023年9月—2024年3月;
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建设期限:2023年9月—2023年12月。
请严格按照此批复,尽快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1.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2.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概算核定表
3.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4.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