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6-1430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中共咸宁市委政策研究室、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中共咸宁市委政策研究室、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硕引博”考试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6-08
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2026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咸宁市2026年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咸宁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市战略规划中心和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市畜牧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招硕引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
1.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2日(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参加人员
岗位A22、A30、A3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
3.复审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路167号 咸宁市青年企业中心一楼。
4.材料清单
(1)《咸宁市2026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各阶段教育经历对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个人承诺书,确保能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3)携带身份证、各阶段教育经历对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与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照片2张。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专业水平测试
1.专业水平测试时间
2026年6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
2.参加人员
岗位A22、A30、A3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
3.专业水平测试地点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2号楼。具体考场、考号见准考证。
4.专业水平测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申论。
5.注意事项
开考前40分钟,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开考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应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6年6月14日(周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2号楼。具体考场、考号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
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
4.参加人员
岗位A22、A30、A31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0前报到;上午8:30准时开始抽签,8:20未到候考室即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统一在候考室等候。
(2)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2026年6月13日(周六)前,致电考试公告中的联系电话确认放弃,并将手写书面放弃声明(本人手写签名)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2026年6月13日(周六)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该岗位正常开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该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参加本场(同一组考官、同一试题)面试考生平均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二、有关事项
(一)认真做好考试准备,遵守考试纪律。
(二)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需提交弃考说明,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三)请考生自备文具,建议考生携带正装一套,以备面试需要。
(四)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准备工作,注意安全。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联系方式:
A22岗位市战略规划中心——胡江南 0715-8126045 17671303071 xnswzys@126.com
A30岗位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张小欢 0715-8202817 15672557890 371976467@qq.com
A31岗位市畜牧事业发展中心——朱 伟 0715-8255431 15827919900 295183728@qq.com
中共咸宁市委政策研究室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