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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并发布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局门户网站(http://nyj.xian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更新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政策文件(解读)、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信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采取政策问答、直播访谈等方式,针对农村宅基地建设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等工作进行宣传和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根据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内容,按要求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件1件。持续创新开展“桂乡农匠365”下基层活动,2021年先后派7组“桂乡农匠”深入贫困村开展专题活动,以精湛的专业技艺和“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服务,有效畅通了农户在创业理念、政策运用、懂法用法、生产经营等环节上的“末端阻梗”,夯实了产业的发展基础,回应了群众的热切期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更新要求,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运营管理。根据每季度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最新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具体承办人和时限要求,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建立科室信息联络员制度等措施,持续推动我局政务信息管理自我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局机关在职干部采购更换国产办公电脑硬件和软件。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的要求,聘请咸宁日报网络传媒公司作为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营维护商,局门户网站持续运行良好。认真做好12345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长江云平台诉求件的处理回复工作,积极对接诉求件涉及科室和单位,及时拟定回复意见,文明规范用语。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明确了信息公开栏目责任科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市政务公开统一安排部署,规范信息发布,并对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我局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领域,及时公开了政策文件、依法行政等情况,邀请专家专题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公布了《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今年清理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4件,其中2件失效,8件继续有效。积极申报《西凉湖保护条例》立法建议,已纳入市人大明年的立法工作。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1年处理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2件,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全年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信息申请1次,已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1起;没有发生信息举报、投诉、诉讼申诉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是“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2021年,我局在政策解读这块增加了视频访谈解读形式。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继续组织学习《条例》规定,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主动公开为载体,不断优化信息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公开服务“三农”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18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2件,建议提案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主要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等方面。目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沟通率均为100%,办理答复均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每季度政府抽查通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印发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科室责任分工”,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围绕粮食生产、“菜篮子”稳产保供、品牌建设、长江禁捕、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