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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37/2021-24197 文  号 : 咸农发〔2021〕9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5 16:49:58

关于印发咸宁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咸宁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咸宁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25

附件:

咸宁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业农村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继续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成果,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一号文件和市委一号文件部署,始终把农业绿色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努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长江、美丽咸宁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渔”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1、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制度,提升监测预报信息化水平。加强重大病虫迁飞流行过渡带、常年重发区监测调查力度,密切跟踪、准确掌握发生消长动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大田普查,准确把握重大病虫发生趋势,明确重点防控对象、关键区域和最佳防控时间,科学指导防控行动。

2、加力推进统防统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培育一批应急防治队伍,提高重大病虫应急防治能力。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切实提高防病治虫效果、效率和效益。确保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

3、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加强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快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大力推行病虫害综合防治、可持续治理,促进农药减量化。确保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

4、推进科学安全用药。强化科学安全用药指导,宣传培训农户坚持达标防治、对症选药、适时适量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用药规定,严防违规用药,避免乱用药。组织“科学认识农药使用”专题宣传,宣传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全面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等测土配方施肥等基础性工作,发布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春秋两季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依托项目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项目示范区。加快集成以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为核心的高效施肥技术,大力推广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促进化肥使用量减少。系统总结“十三五”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行动经验做法,科学制定区域肥料配方、施肥方案、引导企业按方生产。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应用肥料新品种、施肥新机具、施肥新技术,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化肥减量增效新模式。

(三)突出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

1、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及管理平台。对全市所有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规模、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予以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切实抓好本地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

2加强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资源化还田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

3加快畜禽养殖产业升级。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及生态养殖,推行精细化管理,推广智能化精准饲喂,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四)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

1、科学推广生态种养。深入实施《湖北省推广“虾稻共作 稻渔种养”模式三年行动方案》,科学布局生产区域。加快完善“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标准化技术体系,大力建设“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县,推动综合种养规范发展。

2、加快发展健康养殖。积极推广实施池塘标准化和养殖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大水面生态增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行动,落实休药期制度,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严格限制冰鲜杂鱼等直接投喂。

3、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加快实施连片池塘尾水处理工程。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广池塘种植水生蔬菜花卉、池塘生物净化等技术,推动咸安、嘉鱼、赤壁连片500亩以上、通城、崇阳、通山连片200亩以上的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加强养殖尾水监测,探索建立养殖池塘尾水处理、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到2025年,我市水产养殖主产区连片池塘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

始终把长江禁捕工作作为“长江大保护”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压实主体、主管和属地三个责任。切实开展巡江巡湖活动解决群众举报反映的一批问题线索和暗访发现情况问题督办一批典型案例三个一”活动。切实抓好禁捕执法工作,推动联合专项打击常态化,强力打击非法捕捞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暗访和受理群众监督,推行暗访、举报和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护渔员队伍建设工作长江干流按照5公里/人、保护区2万亩/人标准配备巡护员队伍。切实抓好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装备建设力度加大技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基层理解、群众支持、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

、组织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畜牧兽医科、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产局、市长江禁捕办、市农业环境保护站成员单位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督办长江禁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环境保护站,由市农业环境保护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业务性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绿色攻坚提升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配工作力量,及时健全组织架构,建立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工作专班,聚焦长江禁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等措施和方法,强化督导检查,营造舆论氛围,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整合现有涉及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主要任务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省级对我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投入,研究出台促进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制定相关行动实施的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好关键技术。推广一批生产施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集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技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