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2-4547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农业工作实际,对2017-2021年我局及我局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涉及遗漏的规范性文件列入下一个清理周期),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关于“两湖一河”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 咸农发〔2018〕20号 | 5年 | 有效 | |
2 | 关于印发咸宁市农产品品牌三年培育方案的通知 | 咸农发〔2019〕10号 | 3年 | 有效 | |
3 | 关于印发《咸宁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咸农发〔2020〕23号 | 2年 | 有效 | |
4 | 关于印发《咸宁市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 咸农发〔2020〕27号 | 1年 | 宣布失效 | |
5 | 关于印发《咸宁市非洲猪瘟疫情举报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 咸动防办〔2021〕19号 | 1年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