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6-151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分类汇总表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6-22
( 予以修改类 )
填表单位(盖章):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制定部门 | 清理意见及 简要理由 |
1 | 咸农发〔2023〕 21号 | 关于印发《咸宁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应用规则》《咸宁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的通知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也随之修改。 |
说明:1.清理理由参考附件3中8种需要清理的情形填写;
2.标题下方括号内根据清理意见填写“继续有效类”“宣布失效类”“予以废止类”“予以修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