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对咸宁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清单》制定的背景、依据?
答: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是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研究编制了咸宁市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二、《清单》编制工作原则?
答:编制工作遵循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编制,所有清单事项均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二是坚持合理公正,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与我省现行有关农业处罚裁量规则的要求衔接保持统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法裁量实际中“小案大处”“轻违重罚”等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坚持分类实施,“四张清单”在对市场主体适度松绑减负的同时,也充分注意对市场行为的反向引导效应,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不予列入或者谨慎列入,严守监管执法底线。五是坚持公开实用,编制清单不求大而全,注重实用性,成熟一项做一项。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答:《清单》包括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等四类清单事项共计12项,具体为:首违免罚事项4项、减轻处罚事项0项、从轻处罚事项2项,不予处罚事项6项。涉及农药、种子、农机、水产、兽药、农产品、动物卫生监督等行业领域监管事项。
四、如何在执法过程中,保障《清单》得到准确统一实施?
答:一是做到精准执法。各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告诚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确保企业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在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可以依法不罚款、不扣证,指导执法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同时,按照“四张清单”中处罚事项和不予处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做好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二是做到密切配合。本次编制公布的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各地业监管部门与执法机构要做好沟通街接,实现行政处罚与监管配套措施有机衔接。
2022年4月14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法规科 8202872)